“护脸”难题难在哪?怎么破?(2)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1-12-28 1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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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从事“人脸”业务的企业能以“无感化”技术采集信息。据天眼查数据显示,我国目前有7100多家企业从事“人脸采集”相关业务,曾被曝光涉嫌非法采集问题的悠络客、万店掌、雅量科技、瑞为等企业注册资本均超过500万元,合作客户中不乏知名企业。

记者调查发现,“人脸信息采集”设备产销企业普遍将“悄悄采集”“无感化”作为其产品的核心卖点,声称“即使(消费者)戴着口罩也能成功采集”。第三方研究机构信息显示,此类技术被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广泛应用。当购房者的人脸被摄像头“无感”采集后,可能在后续无法享受某些购房优惠。因此,有业内人士在现场看房时选择“佩戴头盔”这种极端方式遮盖自己的面部特征。

部分企业通过倒卖消费者人脸信息非法牟利。记者调查发现,有商家非法收集人脸信息并售卖,低至0.5元即可买到包含身份证信息在内的一名消费者的人脸数据。记者从警方了解到,倒卖“人脸信息”还成为当前网络黑产链条重要一环,相关信息被用于虚假注册、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供不法分子牟取暴利。

提升“护脸”效能还需系统施策

专家建议,当前要实现有效提升“护脸”机制效能,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应进一步通过立法实现多层次、系统化的人脸信息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劳东燕告诉记者,一些地方已对“人脸识别”进行规范,如今年已施行的《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她表示,安徽省、兰州市、北京市等地的《物业管理条例》也就业主个人信息保护进行了明文规定,但没有明确提到指纹、人脸数据等生物信息,也没有涉及强制收集问题,有待今后进一步明确。

——应进一步明确主责执法部门,推动相关领域执法机制化、常态化。“目前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采用的是多部门管理机制,网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都是个人信息保护监管部门。”中国信息安全研究院副院长左晓栋认为,这一制度安排确有形成合力的优势,但也容易导致“多头治理”的问题。他建议,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能定位,并以此推动相关执法检查常态化、长效化。“对确保相关场所依规张贴信息采集标识,APP或网络平台依规明示采集信息等规定落实而言,常态化监管非常重要。”

——应进一步加强对经营和购买“人脸识别”相关业务企业的监管力度。一方面,是应加大对涉“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此次小鹏汽车采集43万张人脸信息仅被罚款10万元,部分网友认为“一张照片被罚2毛多,违法成本太低”。“如果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要求,行政处罚是按照企业或商家全球营业额来罚款的,这个数额可以比较大。”左晓栋认为这样有利于提高企业违法成本。

另一方面,多位专家呼吁应尽快设置“人脸识别”业务类企业准入门槛。“相关准入标准已在制定当中。”左晓栋说。

“此外,人脸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为避免一次授权即导致信息失控的情况,信息主体还应享有对相关信息的删除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业和信息化法治战略与管理重点实验室办公室主任赵精武说。


(责编:王震、陈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