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成稳增长重要抓手(2)
规范发展才能行稳致远,信息公开是规范有序推进PPP工作的重要抓手。日前,财政部发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推动PPP项目全生命周期在阳光下运行。
与之前的相关规定相比,《办法》扩展了信息录入主体范围,将原来的由财政部门单方录入,优化为由财政部门、实施机构、社会资本、金融机构、项目公司、咨询机构等多方分工录入,同时压实财政部门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此外,顺应绩效管理、履约管理和公众监督要求,增加项目信息特别是项目执行阶段信息,增加专家、金融机构等项目参与方信息。
“通过《办法》的规范,对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来说,其信息透明度更高、公平公正性更强,可以进一步提高PPP项目管理效能,推动我国PPP市场科学、规范和可持续发展。”上海交通大学PPP研究中心咨询部主任赵国华表示。
加强PPP信息公开,可以促进政府、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咨询机构等PPP项目参与方信息对称,增强市场透明度,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提高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参与PPP项目投资经营对于社会资本而言都属于重大的决策,甚至可以完全说是企业战略层面的重大决策。为了确保决策质量,社会资本需要有效、真实、全面、及时的信息及对信息的正确分析作为其决策基础。”财政部PPP专家库专家范永芳表示。
中国农业银行信用管理部陈佳炜也认为,《办法》全面规范了财政部门、项目实施机构、项目公司、社会资本、金融机构等PPP项目的各参与主体在PPP项目的准备、采购、执行阶段应公开的具体信息,“对金融机构使用综合信息平台信息进行贷前尽职调查和贷后管理有较大帮助”。
推动PPP信息公开提质增效,关键是要让监督管理“长牙齿”。为此,《办法》明确了项目信息更新的时限要求,要求处于准备、采购阶段的管理库项目,项目信息更新周期不得超过6个月;处于执行阶段的管理库项目,项目信息更新周期不得超过12个月。
守住风险底线至关重要。为防止个别PPP项目通过不入库、不及时更新信息等方式,故意规避监管,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隐患,《办法》明确对未纳入管理库自行以PPP名义实施的项目,以及违反本办法信息公开管理要求且未在限期内整改的项目,不得安排PPP项目相关财政资金。
“《办法》明确了PPP信息更新周期及时效节点,并提出了较为严格的整改要求和监管措施,使PPP项目管理更透明化,促进PPP市场更加健康发展。”赵国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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