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政策措施和监管机制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2)
一方面,要以“大监管”为引领加强统一领导,做好市场监管的综合协调和统筹指导。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重点是统筹好政策、规则、标准、质量等各方面工作,强化综合监管,最大程度激发各类市场主体、行业组织和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和服务市场监管的积极性,不断提升监管的整体性和系统性。
另一方面,要以“大市场”为主线强化部门协同,加强部门监管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在具体工作中,要进一步强化强大国内市场建设、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培育对市场监管的牵引作用,健全市场监管领域议事协调工作制度,统筹运用市场、法律、技术、标准、信用、行政等多种手段,协调推进规划重点任务实施。
此外,还应把握好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的关系,强化上下联动。在加强党对市场监管工作全面领导的前提下,鼓励各地区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不断丰富完善有关政策措施,持续提升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