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关键领域推进电子证照广泛应用
随着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不断深化,我国电子证照已经整体进入到推广实践应用阶段,各地在积极推动过程中,涌现了许多创新实践。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以下称《意见》),就各地区各部门深化电子证照应用做出部署。
《意见》以系统观念、便民高效、需求导向、创新引领、安全可控为主线,指明了电子证照应用今后的发展方向,明确了建设路径、提出了任务要求,对优化政务服务办事流程、深化电子证照应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突显国家层面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对各省工作指导意义重大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推陈出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持续发力优化政务服务,在支撑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等方面都取得了初步成效。从全国证照应用层面看,电子证照在实际应用开展过程中还存在标准规范不健全、互通互认机制不完善、共享服务体系不完备、应用场景不丰富等问题。《意见》的印发,既体现了国家层面对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深化应用的高度重视与充分肯定,又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电子证照数据共享便利化、社会需求多样化、技术应用创新化、安全监管制度化等方面确立了新目标和新任务,为实现2022年全国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基本建立、2025年电子证照应用领域更加广泛、成效更加显著,提供了重要的政策和制度支撑。
明确两个目标、提出三个创新、深化五个领域、完善五项制度,推动证照应用全面加速
《意见》从需求侧,对电子证照在个人、企业、社会化应用、技术创新及线上线下融合等实际应用场景的经验做法进行了系统梳理,为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异地办事、切实提升政务服务一体化水平提出了具体任务要求;从服务供给侧,对证照互通互认、标准化、数据质量、公共验证服务、电子印章支撑和安全监管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能力要求,为指导下一步加强和规范化建设“扫码亮证”、“一证通办”等应用场景意义重大。
一是“两个阶段性目标”推动完善证照应用标准制度规范。《意见》坚持整体统筹规划,强调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的总枢纽定位,厘清了各级电子证照建设和应用的职责和功能定位,明确了2022年至2025年实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子证照应用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中起到基础支撑作用的目标。
二是“三项创新”主动适应数字政府改革新需求。《意见》坚持需求导向、创新应用,聚焦破解企业、群众、政府部门间在应用中的难点痛点,从创新服务方式出发,重点提出解决“分类分级、精准授权、执法监督”等三项创新,切实推动证照应用从可用到好用的转变,为各级各部门电子证照互认共享、安全监管提供了清晰目标。
三是“五类优化”不断拓展电子证照场景化应用。《意见》围绕五个重点领域,实施“聚焦深化便民服务、助力优化营商环境、面向社会多样化需求、加强线上线下融合和加大新技术运用”五项优化措施,通过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进一步减免政务服务办事申报过程中纸质证照的重复提交,优化证照查询、核验流程,推进在行政执法领域的创新应用,为打造全国一体化协同高效的电子证照应用服务提供有力支撑。
四是“五个基本原则”有效提升电子证照服务能力。《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公共支撑作用,按照“坚持系统观念、坚持便民高效、坚持需求导向、坚持创新引领、坚持安全可控”的原则,强化电子证照的服务能力。基本原则的确定,为全国各地区各部门电子证照应用提供了统一的建设方向和安全规范,有力加速了电子证照实践应用。
以电子证照应用模式为抓手,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