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部署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重点围绕“四稳四提”展开(3)
(七)加强农业国际合作。搭建合作平台。认定第二批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稳步推进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上合组织农业技术交流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实施农业服务贸易促进行动,促进优势农技、农机走出去。深入参与国际粮农治理。加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土壤健康、粮食减损等共同议题的合作引领,支持全球人道主义应急仓库和枢纽在华运营。
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八)健全完善监测帮扶机制。加强动态监测。简化监测识别程序,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全部纳入监测,做到应纳尽纳。落实精准帮扶。严格落实监测帮扶责任,对有劳动力的监测户,因人因户落实开发式帮扶。对无劳动力的,及时落实综合性社会保障等帮扶措施。组织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
(九)培育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指导脱贫县编制实施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强化技术服务和人才培育。引导龙头企业到脱贫地区建立标准化原料生产基地,布局加工产能和流通设施。开展脱贫地区农业品牌公益帮扶,支持脱贫地区经营主体参加各类展示展销活动,促进与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平台精准对接。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性收入。发展重点产业。巩固光伏脱贫工程成效,支持有条件的脱贫地区发展光伏产业。持续跟踪金鸡帮扶项目进展,强化产业融合项目等配套支持。打造典型样板。选择脱贫县相对集中、产业基础好的市(地、州),整市建设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引领区,推进全域规划、全链开发。推动提高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重,重点支持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全产业链开发。
(十)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加强技能培训。落实脱贫人口就业奖补等政策,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稳岗就业能力。推动东西部省份做好省际间劳务协作,扶持帮扶车间发展,吸纳农村脱贫劳动力就业。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聚焦大型特大型安置点,持续开展易地搬迁后续发展跟踪监测,全面摸清后扶工作进展情况。深入实施就业帮扶协作专项活动,加强劳务组织化输出,稳步提高就业质量。指导各地健全完善社区治理体系,逐步提高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不断促进社会融入。
(十一)做好重点帮扶和协作帮扶。加强重点帮扶县扶持。协调落实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政策,组织实施一批补短板促发展项目。选派科技特派团帮扶,实行产业技术顾问制度,有计划开展教育医疗“组团式”帮扶。建立健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跟踪监测机制,开展定期监测评估。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拓展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域,深化区县、村企、学校、医院等结对帮扶。持续做好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开展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成效考核评价。强化社会帮扶。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优先将产业发展项目纳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库,引导龙头企业参与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制定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意见。持续推进农业农村援藏、援疆以及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等重点区域帮扶工作。
提升农业设施装备水平,夯实农业现代化物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