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部署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重点围绕“四稳四提”展开(9)
(三十九)拓宽农业农村投入渠道。扩大财政投入。加强监督指导,推动各地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推动出台农业农村领域专项债操作指引,发挥专项债券资金对促进乡村振兴作用。强化金融支持。配合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推动金融机构加大乡村振兴信贷投放,探索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常态化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优化农担奖补机制,支持扩大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引导更多发放首贷、信用贷。鼓励各地开发特色品种保险、气象指数保险等险种,完善农业保险精准承保精准理赔机制。推动设立乡村振兴基金。落实重大项目。实施“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启动一批重大工程项目。提高乡村振兴领域项目储备质量,强化执行监管和绩效考核。
(四十)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启动“神农英才”计划,推动实施“英才岗位”制度,遴选支持一批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和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每年培育2万名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养一批乡村工匠。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面向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开展全产业链培训,面向种养大户、退捕渔民和专业农机手开展重点培训,面向大豆、油料作物生产和东北黑土地保护开展专项培训行动。举办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和农民技能大赛,挖掘培育一批农村实用人才。
(四十一)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健全法律体系。推动出台粮食安全保障法、耕地保护法、黑土地保护法,加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渔业法、畜牧法等,完善种业振兴、生物安全、农村土地制度等领域的配套规章。加强综合执法。深入实施农业综合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加强执法培训和队伍规范管理,完善执法装备标准,推进统一着装,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跨省交叉互评和练兵比武活动。强化普法宣传。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开展“宪法进农村”“乡村振兴、法治先行”等普法活动,推介三农领域法治案例,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涉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快推进许可证照电子化,大力推进权责清单编制工作。
(四十二)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坚持分级负责、分类推进,采取先创建后认定方式,建设100个左右乡村振兴示范县、1000个左右示范乡(镇)、10000个左右示范村,聚焦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和薄弱环节,发挥示范引领和要素集聚作用。深入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创建一批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标准体系、工作体系和政策体系,推动对建设成效明显的开展正向激励。
(责编:杨曦、高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