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股民怒斥券商机构“杀熟”(3)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2-03-21 10: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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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投资人能否据此要求退回此前的较高佣金费用,白耀华坦言,目前没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投资人根据证券行业的惯例,对佣金支付标准有异议而要求调整的,由投资人向证券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按照双方商定调整后的标准执行。“我们建议投资人可以尝试通过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诉调对接机构提出相关合法合理诉求,但调解协议本身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且需要双方公平自愿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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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保持关注与学习

投资者自身要与时俱进;持续关注证券立法、司法解释的动态;最好“货比三家”,了解不同券商的收费标准、收费项目,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资项目。

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投资和获取相关信息的方式也有所变化,尤其对于互联网使用不太擅长的老股民而言,投资方面有哪些建议?

熊文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投资者自身要与时俱进。互联网时代也是信息共享时代,这些老股民要慢慢学会与时代融合,加入互联网时代潮流。

二是持续关注证券立法、司法解释的动态,多去了解证券投资新政策,不仅要关注证券立法,也要关注行业规范文件。证监会已经设置了市场诚信信息查询平台、电子化信息披露平台,也有专门的《非法证券期货风险警示》专题。

三是在选投资项目的时候最好“货比三家”。了解不同券商的收费标准、收费项目,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资项目。

白耀华认为,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券商的崛起和中小型券商的积极转型,老股民要不断加强自我学习,同时还要擦亮眼睛,否则原以为拿到的是“馅饼”,实际上却踏进了“陷阱”。

“投资者选择券商提供的服务时,要综合考虑平台口碑、服务细节而定。”白耀华还指出,有些券商名义上打出低佣金甚至“零佣金”的口号,实际上却有诸多条件限制,比如仅限特定的活动期,或是买入便宜、卖出要提高收费,或者强制搭售收费的增值服务。许多券商以低佣金吸引投资者开户,向投顾业务、资管业务引流,从而撬动更大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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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引导保护股民利益

证券公司应明确告知客户不同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所对应的证券交易佣金标准。证券营业部在证券交易佣金管理中还应遵守住所地证券业协会的有关自律规则。

针对各种因素导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从法律监管角度而言,券商机构应该如何友善对待老股民,真正提高证券服务质量?

“通过监管措施的方式公示公开佣金的收费信息;同时,对于券商隐瞒佣金收费标准或者欺诈收取高额佣金的行为,可以设置投诉退款机制,计入券商的诚信档案。”熊文表示。

白耀华认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1号)的要求,证券经营机构有义务确保老股民作为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和选择权,如果佣金费率在新股民开户过程中已显著低于老股民的费率,券商机构本着公平对待所有客户的原则,应建立充分保障老股民合法权益的服务机制,通过交易平台主动向老股民发送可以申请调整佣金费率的告知信息,充分保障好证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遵守诚信执业的基本要求。

“另外,《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对于证券公司加强客户服务工作也提出了明确要求。”白耀华也提出建议,首先,证券公司应公平对待所有客户,按照“同类客户同等收费”、“同等服务同等收费”的原则,制定证券交易佣金标准。

其次,证券公司应明确告知客户不同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所对应的证券交易佣金标准。证券营业部在证券交易佣金管理中还应遵守住所地证券业协会的有关自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