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消费新套路警示录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2-03-21 10: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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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首月0元”等为噱头的“套路保”,暗藏隐患的互联网投保页面,无法兑现的车险增值服务……这些保险销费套路,你是否遇到过?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国际金融报》记者综合银保监会官网数据发现,2021年,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接收并转送涉及保险公司的保险消费投诉总量为163192件,较2020年同比增加43.56%。其中,每个季度的投诉量均较上年同比有大幅提升,涨幅分别为129.73%、39.35%、10.60%、41.06%。在众多投诉事由中,理赔纠纷和销售纠纷是消费者最为集中反映的两大问题。

“首月0元”套路深

在一些网络场景中,时有“首月0元”“零首付”“免费保障”等互联网保险产品广告页面出现,有的消费者在未清楚了解保险内容、保费缴纳等情况下,便被“免费”诱导而投保。这种营销引流模式存在诱导营销、信息披露不当等问题,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易引发消费纠纷或投诉。

从保险产品本身看,一些“首月0元”“免费保障”等宣传未全面展示保费缴纳整体情况,实际上是将保费分摊至后期,消费者并未真正享受到保费优惠;从监管要求看,保险险种的条款和费率,应当报监督管理机构备案或批准,“首月0元”之类的销售宣传行为,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问题;从营销方式看,营销片面强调“首月0元”,却未对保费缴纳整体情况、保险责任等重要内容充分提示,易使消费者忽视产品重要信息。

天津银保监局提醒消费者,在选购保险产品时注意以下事项:

(一)因需购买保险产品,不被“免费”迷惑。在浏览保险营销宣传页面时,注意了解发布营销广告主体、保险产品承保机构,看清保险产品类型、保障内容和收费方式等重要信息,根据自身风险保障需求和消费能力选购,不被“免费”营销宣传诱导购买了本不需要的产品。

(二)知悉保险合同内容,了解条款信息再签约。消费者如确有投保需求,应认真阅读保险合同,对于未能明确展示保险合同条款等重要内容的销售页面,不随意点击确认。着重了解保险责任、除外责任、保险期间、保险金额、保费缴纳、风险提示、客户告知、投保须知、续保条件、保险金赔偿或给付、犹豫期和退保损失等影响投保决策的重要事项。

(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消费者隐瞒真实状况投保,如发生保险事故,可能得不到保险赔偿,容易产生理赔纠纷。

互联网页面藏玄机

近年来,随着数字金融业务蓬勃发展,互联网保险产品因选择性多、投保方便快捷等特点,深受广大消费者的欢迎,但也出现了一些风险隐患。部分机构在互联网页面中给消费者自主选择设置障碍,一些对智能设备使用不熟悉的老年消费者、对金融产品风险定价不敏感的消费者、缺乏理性消费观念的消费者更容易被“套路”。

比如,暗藏“搭售”:某些在线平台在其票务、酒店预定页面通过默认勾选、捆绑销售等方式销售一些保险产品,若不购买保险则不能享受优惠折扣,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的权利。与网络借款平台合作,强制消费者在借款过程中购买指定渠道或指定公司的保险产品,变相收取“砍头息”。

“自动续费”:部分互联网平台及保险机构在保险合同订立过程中,特别是网上投保时,网上投保页面设置不规范、不科学,诱导消费者勾选“自动续费”,而后续扣费不提前提醒,也不经客户选择或确认,直接通过系统扣费。

福建银保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享受互联网平台服务的同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选择正规互联网平台投保。消费者选择互联网保险产品时,应注意核实投保平台的销售资质,切忌盲目选择导致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