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稳定经济大盘、精准纾困企业打出政策组合拳(2)
第一,建立政策落实的协调工作机制。财政部、国税总局及相关部门定期会商,根据增值税留抵退税退付情况,还有其他一些退税减税降费政策的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出现的问题,完善管理制度,防范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退税等,还指导地方比照中央的做法,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第二,压实省级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要求各地抓紧制定细化到区县的增值税留抵退税的政策方案,重点保障小微企业留抵退税和县区退税资金的需要。对于留抵退税规模占财力比重比较高的县区,省级财政部门在分配专项资金的时候,应该予以认真考虑,逐个制定针对性的方案,做到补助资金与留抵退税的规模相匹配,确保退税资金及时退付。
第三,严格规范实施有效管理。明确相关转移支付分配备案、预算下达、资金调拨等管理的要求,并督促执行,完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并且有效执行,做到留抵退税政策可细化、可统计、可分析,将专项资金纳入财政直达资金的范围,实行动态监控,防止闲置挪用。专项资金实行单独拨付,并且保障地方国库动态存有半个月的退税所需资金。
第四,严肃财经纪律。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建设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得用于建设各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棚户区改造新开工项目等支出。防范虚列留抵退税等方式骗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以及征收过头税费、虚增财政收入等行为。在严肃财经纪律方面也有一些针对性的措施。
(责编:王震、吕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