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通报2021年20起典型违法案例财务造假成“重灾区”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2-04-02 11: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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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4月2日电 (记者王震)4月1日,证监会官网通报2021年20起证监稽查典型违法案例,案件涉及财务造假、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私募违法违规以及对抗执法等;违法违规主体涉及个人、上市公司、券商、私募、审计机构等,亚太药业、瑞华所、海通证券等被点名。

证监会表示,监管部门持续严厉打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等信披违法行为,依法严肃追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违法责任。此次通报中有6起是财务造假典型案例,如2016年至2019,年宜华生活实际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通过虚构销售业务等方式,累计虚增收入71亿元,累计虚增利润28亿元;2018年至2019,广州浪奇年通过虚构大宗商品贸易、虚增存货等方式,累计虚增收入129亿元,虚增资产20亿元。

2021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

一、宜华生活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本案是一起实际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实施财务造假的典型案件。2016年至2019年,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宜华生活)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指使上市公司通过虚构销售业务等方式,累计虚增收入71亿元,累计虚增利润28亿元。本案表明,

二、广州浪奇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本案是一起系统性财务造假的典型案件。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州浪奇)通过虚构大宗商品贸易、虚增存货等方式,累计虚增收入129亿元,虚增资产20亿元。本案警示,上市公司应当依法诚信经营,向投资者如实披露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弄虚作假必将付出沉重代价。

三、年富供应链、宁波东力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本案是一起虚构供应链业务实施财务造假的典型案件。2017年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宁波东力)完成对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简称年富供应链)的收购。2014年7月至2018年3月,年富供应链通过虚增出口代理服务费、虚构境外代理采购等方式,累计虚增收入35亿元,虚增利润4亿元。本案表明,对于利用新业务、新模式实施财务造假,违反重大资产重组规则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行为,始终是监管部门打击的重点。

四、龙力生物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本案是一起上市公司直接删改会计资料实施财务造假的典型案件。2015年至2017年,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龙力生物)通过删改财务数据、伪造会计凭证等方式,导致2015年度虚增资产近5亿元,虚减负债17亿余元,虚增利润近1.4亿元;2016年度虚增资产近1.3亿元,虚减负债28亿余元,虚增利润近2.5亿元;2017半年度虚减负债29亿余元,虚增利润近2亿元。本案提示,上市公司应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及准则、《证券法》要求,依法依规进行会计核算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亚太药业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本案是一起上市公司子公司财务造假的典型案件。2016年至2018年,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亚太药业)收购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虚构业务往来,累计虚增收入4亿余元,虚增利润近2亿元。本案提示,子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是上市公司整体信息披露质量的重要基础,上市公司应当加强对子公司的规范管理,督促其守法合规经营。

六、蓝山科技欺诈发行及相关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案。本案是一起新三板公司欺诈发行的典型案件。2017年至2019年,北京蓝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蓝山科技)通过虚构购销业务、研发业务等方式,累计虚增收入8亿余元,虚增研发支出2亿余元,虚增利润8000余万元,导致公开发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蓝山科技提供相关证券服务,未按业务规则审慎核查,出具的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本案警示,新三板公司应敬畏市场规则,切勿“带病闯关”,相关中介机构应勤勉履职,共同维护新三板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