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通报2021年20起典型违法案例财务造假成“重灾区”(3)
十四、陈某等人操纵中昌数据股票价格案。本案是一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内外勾结操纵公司股价的典型案件。2018年2月至2019年1月,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昌数据)实际控制人陈某指使总经理谢某、市场操盘手胡某控制使用101个证券账户,通过连续交易、对倒等手法操纵中昌数据股价,非法获利1147万元。本案警示,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应当依法合规提升企业价值,坚守不从事内幕交易、不披露虚假信息、不操纵股票价格、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四条底线”。
十五、李某等人操纵“金逸影视”股票价格案。本案是一起证券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查办的操纵市场违法犯罪典型案件。2019年,李某等人动用约9亿元资金操纵“金逸影视”股价,非法获利1亿余元。2021年,操盘手、配资中介等35名涉案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本案表明,证券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始终坚持“零容忍”方针,切实加强执法协作,持续保持对操纵市场全链条、全方位、立体式追责力度。
十六、黄某等人操纵“纤维板1910合约”价格案。本案是一起利用信息优势操纵期货合约价格的典型案件。2019年9月至10月,某期货交易所纤维板指定交割仓库期货专员黄某利用提前获悉“纤维板1910合约”可交割仓单的关键信息,伙同他人共同操纵“纤维板1910合约”价格,非法获利231万元。本案警示,期货市场从业人员应当坚持职业操守,切勿利用信息优势非法谋取不当利益。
十七、中程租赁内幕交易*ST新海股票案。本案是一起利用内幕信息规避投资损失的典型案件。2019年4月,中程租赁有限公司(简称中程租赁)时任董事长在获悉上市公司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新海)2018年度将大幅亏损的内幕信息后,将中程租赁持有的1536万股*ST新海股票卖出,规避损失6797万元。本案表明,内幕交易严重破坏资本市场公平交易秩序,损害投资者信心,监管部门坚决依法从严查处。
十八、杨某等人内幕交易鲁商置业股票案。本案是一起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环节的内幕交易窝案。2018年9月至12月,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鲁商置业)策划收购山东福瑞达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并购重组参与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同事、客户、亲友、邻居等内幕交易鲁商置业股票,导致10人被行政处罚。本案提示,上市公司应当加强并购重组环节的内幕信息管理,内幕信息知情人要增强自律意识,防范和杜绝内幕交易。
十九、广州基岩违法违规案。本案是一起私募基金管理人严重违反信义义务的典型案件。2017年至2020年,广州基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广州基岩)违规实施虚增基金资产、挪用基金财产、承诺最低收益等多项违法行为。本案警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理念,依法合规运作,不得实施欺诈客户等违法行为。
二十、朱某拒绝、阻碍调查案。本案是一起当事人对抗证券执法的典型案件。2020年6月,时任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朱某采取多次拒绝接听电话、拒不接收法律文书等方式对抗证监会执法人员调查,最终被罚款20万元。本案表明,依法对证券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是监管部门的法定职权,被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配合,不得拒绝、阻碍和隐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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