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彻底治理顽瘴痼疾(2)
二是强化驾驶员应急处置能力。要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培训等方式,指导道路客运企业做好《道路运输驾驶员应急驾驶操作指南(试行)》普及应用工作,强化驾驶员防御性驾驶和应急驾驶培训,切实提升驾驶员在恶劣天气、车辆爆胎、路面湿滑、制动失效、车辆自燃、突发疾病等各类紧急事件下的应对处置能力。
三是强化驾驶员身心健康管理。要指导道路客运企业制定完善驾驶员身心健康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或培训,为驾驶员提供经常性的心理辅导,加强驾驶员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监测,严禁心理不健康、身体不适应的驾驶员上岗参加运营。
从严执行标准规范 强化运输装备技术管理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重点围绕轮胎脱落、制动失效、转向系统失控、爆胎等易导致事故发生的车辆故障,严格运输装备技术管理,切实保障运输安全。
一是强化营运车辆入口把关。要全面落实《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规范》有关要求,严格核查道路客运车辆相关参数配置,从严把好车辆入口关,严防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客运车辆进入道路运输市场。
二是强化在用车辆日常运行维护。要督促道路客运企业严格按照《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及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认真落实车辆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制度,规范做好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车辆技术状况检查,确保车辆转向、制动、轮胎等关键部件,以及安全带、安全锤、应急门、灭火器等安全设施齐全有效、状况良好,严禁车辆“带病”运行。
三是强化主动安全技术应用实效。要因地制宜制定出台政策措施,鼓励道路客运企业积极选购安装应用车道偏离预警、自动紧急制动等智能辅助驾驶技术的客运车辆,不断提升车辆本质安全水平。
充分依托科技手段 强化车辆运行动态监管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重点针对车辆行驶过程中违规行为提醒纠正不及时、运行数据闭环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充分依托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全面加强道路客运车辆运行动态监管。
一是强化监控人员责任落实。要督促道路客运企业严格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足额配备动态监控人员,加强对监控人员的教育培训,督促其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实时分析、处理车辆行驶动态信息;对不严格落实工作职责和任务的监控人员,责成企业按规定及时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调离岗位。
二是强化违规行为报警处理。要督促道路客运企业加强车辆卫星定位装置检查,确保功能良好、实时在线、使用正常,切实发挥卫星定位装置特别是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在自动识别、自动提醒、自动纠正驾驶员不安全驾驶行为等方面的作用,从源头预防和减少人为因素导致的事故发生。
三是强化监控结果应用。要加强对动态监控制度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疑似存在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客车违规夜间运行等情况的,逐车进行核实处理;特别是对于违规行为报警较多的车辆和企业,要综合运用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手段从严管理,并将其纳入企业信用记录,推动实施联合惩戒。
密切部门协同联动 强化非法营运专项治理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针对部门协同不紧密、跨域联动不及时、数据共享不畅通、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以严厉打击道路客运领域非法营运为重点,进一步密切协调联动,不断凝聚工作合力,切实提升监管效能。
一是强化跨部门信息共享。要按照《关于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 切实加强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密切与公安交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工作对接,加快推动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与公安交管信息系统等的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大数据技术优势,精准排查非法营运车辆和企业,形成“高度疑似非法营运客车”清单、“高度疑似非法营运企业”清单和跨区域“异常运营客车”清单,针对性实施精准化管控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