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排污、以欺骗手段获取排污许可证……8家企业因违法违规排污等被通报(3)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海南省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频次和时间等要求,提交执行报告,报告排放行为、排放浓度、实际排放量等是否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的规定,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根据《海南省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项、《海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第三条和第九条的规定,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3万元。
7.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华丰煤化工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环境管理台账案
黑龙江华丰煤化工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取得排污许可证。2021年4月6日,双鸭山市集贤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开展“双随机”检查时,对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测设施运维记录、运行台账进行核查发现,该公司3月16日、21日未记录设施运行状态,存在记录不全的问题,并且,3月16日记录的设施校验实际发生在3月13日,实际操作时间与记录情况出入较大,存在未如实记录设施运行、校验情况的问题。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排污单位应当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格式、内容和频次,如实记录主要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以及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的规定,双鸭山市集贤生态环境局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规范生态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如实填写、填报台账记录,并处罚款0.5万元。
8.辽宁省大连市浙岭(大连)水产食品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填报排污信息案
2021年7月16日,大连市庄河(北黄海经济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开展排污许可专项检查时发现,浙岭(大连)水产食品有限公司主要以鱼排为原料加工生产鱼滑,日加工成品3.5吨左右,属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中的登记管理类企业,但该公司未按规定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排污登记。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需要填报排污登记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的规定。大连市庄河(北黄海经济区)生态环境分局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和《大连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334条的规定,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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