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内控机制、防范化解风险理财行业筑牢金融防火墙(2)
在这种情况下,理财行业需要加快完善监管制度与推进理财机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资管机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办法》对各项业务活动和管理活动制定全面、系统、规范的内控制度体系,并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评估。”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要完善投资和交易制度流程,明确不同类型资产投资审核标准、决策流程、风控措施和投后管理要求,健全交易全流程管理制度,这样才能有效识别和控制相关资管机构的风险。
董希淼认为,建立有效的风险隔离制度,构筑牢固的金融“防火墙”,是降低金融业系统风险在不同机构之间蔓延的重要保障。而通过在一个集团内部分设不同法人机构来隔离风险传染,则是比较现实和有效的途径。《办法》强化理财公司受托管理职责,强调规范与控股股东等关联交易、风险隔离,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理财公司应明确细化相关规定,与母行等之间实现管理隔离、业务隔离、声誉隔离、人员隔离、信息隔离,这样既有助于理财公司稳健经营,也有助于推动理财公司有序创新。
总的来说,《办法》与资管新规、理财公司办法等制度规则共同构成理财公司内控管理的基本遵循,对于防范化解理财公司风险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随着居民财富积累与投资理财意识增强,对高质量、多元化理财产品的需求潜力越来越大。《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年度报告(2021年)》显示,银行理财市场持有理财产品的投资者数量再创新高,截至2021年底约为8130万,较上年同期增加95.31%,个人投资者仍占据理财市场绝对主力,整体投资风格更趋稳健。
面对如此庞大的投资者数量,在理财公司即将迎来“新蓝海”的同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少不了有效且完备的制度保障。眼下,理财行业监管政策日臻完善,理财市场呈现稳健向好的发展态势,这主要得益于监管部门的持续努力。周茂华表示,一方面继续推动理财公司建立健全产品发行、投资运作等方面的制度规则,在建立和优化投研体系的基础上,加强人才培养与科技赋能,多维度提升投研能力;另一方面要细化监管举措,围绕投资者合法权益开展精准施策。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从不同方面强调理财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投资者权益保护、建立有效的投资者投诉处理等机制,有利于做好内控制度等各方面保障工作。比如,《办法》强调,理财公司应当建立利益冲突防控制度,不得向任何机构或者个人进行利益输送,不得从事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活动。
“理财公司作为投资者的资产管理人,肩负着为投资者实现财富保值增值目标的托管责任。”星图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薛洪言表示,要在投资者利益、股东利益和管理层利益之间做好平衡,切实以投资者利益为中心。要实现这一点,需要在治理机制、制度流程、文化建设等方面予以保障。此外,理财公司需提高专业能力、进一步实现专业尽职,力争理财产品实现在流动性和收益性等方面平衡,为投资者创造利益。“下一步,理财公司应加强投资者教育,重要的就是引导投资者在收益波动可承受的范围内进行合理投资,改变以往刚性兑付、保本的观念,逐步培养投资者正确的财富管理理念。”普益标准研究员霍怡静表示。
《办法》中提及的以投资者利益优先为原则,也是所有类型资产管理人均需遵循的原则性要求。薛洪言认为,当股东利益和投资者利益出现冲突时,要以投资者利益为先。比如,规模与收益的冲突,理财公司的营收通常与管理规模正相关,但有时候一味扩大规模会降低产品盈利能力,对投资者利益造成损害,此时,理财公司应以投资者利益为先,适度降低对规模的追求。但考虑到此时降低对规模的追求有悖理财公司的利益,很难靠自觉达成,需要监管等强制性力量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