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部署开展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
人民网北京6月2日电 (记者许维娜)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为“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记者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开展主题为“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贯彻落实。
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示,具体而言,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提高关键岗位人员依法履责的能力。
二是扎实推进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和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认真宣传贯彻《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
三是结合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进一步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宣传力度,让每一名从业者对治理行动要求“入脑入心”。
四是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部署,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五是深入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形成常态化培训机制,着力提高培训质量,提升全行业安全素质。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专题培训活动,将治理行动相关要求,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危大工程施工方案编制指南,危及安全生产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等作为培训的主要内容。
六是强化警示教育,组织观看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专题展,拓宽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发挥媒体监督作用,曝光一批典型事故案例和重大隐患案例。
七是深入企业、深入项目、深入一线,加大对一线作业人员、新进场建筑工人的教育培训力度,特别是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认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切实提升一线作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实现安全培训“一线化”“基层化”。
通知还强调,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应及时通报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全面排查及隐患整改情况,及时曝光在治理行动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加大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形成舆论声势。
此外,通知还要求,有关单位应及时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工程示范带头作用,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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