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身边的汽车可能在“偷窥”你(2)
《规定》明确指出,汽车数据处理者应当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充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开展个人信息处理活动时,汽车数据处理者应当通过显著方式告知个人相关信息,取得个人同意或者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而当处理敏感个人信息时,汽车数据处理者还应当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满足限定处理目的、提示收集状态、终止收集等具体要求或者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等其他要求。
也有分析认为,考虑到汽车研发流程复杂,往往要耗时两三年,部分车企在研发、推出车辆远程拍摄等相关功能时,关于汽车数据安全的监管政策尚未落地。因此,可能出现产品功能刚用不久就被下架的消费纠纷。
杨小林提醒说,一方面,在新车、新服务的研发过程中,车企应提高合规意识,避免侥幸心理;另一方面,在宣传、营销活动中企业应该更加谨慎,充分告知用户政策变化可能导致的不同后果。
在他看来,部分车企在宣传产品功能时忽略了监管层面的风险,没有及时、充分地提示过消费者“相关服务可能被下架”。
“至少在去年《规定》公开发布并实施后,相关企业应该与购买了相关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者及时沟通,告知风险并协商解决办法。要不然,消费者满心期待的现货,突然就变成了不能用的过期货,当然会觉得自己买车是被车企套路了。”
安全警钟长鸣,在“红线”之上挖掘汽车数据富矿
一边是日益健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为保护汽车数据安全划出了红线;另一边则是消费者日益增长的智能化用车需求。车企不应再有侥幸心理,将涉及数据安全的技术当作卖点过度宣传,同时,还要认真探索用户便利性与数据安全之间的界限。
这种寻找平衡点的游戏,可能是所有发力智能汽车赛道的企业都必须面对的挑战。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认为,处理汽车数据安全问题,要将个人信息与汽车运行信息区别对待。“对于个人信息要遵照《个人信息保护法》,要重视信息收集中用户的知情权;而对于汽车部件信息,相关企业在存储、传输数据时应符合相关政策要求。”
在盘和林看来,寻找智能化用车需求与数据安全之间的平衡点,关键是要在授权数据、使用数据、存储数据的每一步都做到合法合规。“我们既要督促车企提升合规意识,也要倡导消费者注意维护自身权益,帮助消费者保护自己的数据安全和其他消费权益。”
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独立研究者曹广平认为,在汽车智联化技术飞速发展的过程中,不仅车内人机的数据种类、数量迎来爆发式增长,与车外人员、车辆甚至道路环境有关的数据量也变得空前巨大。“当车内车外、线上线下的各种数据交汇到一起,无疑需要主管部门居中调节。这样才能实现个人、企业、行业、社会乃至国家等各个层面的数据安全。”
他告诉记者,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汽车产业加速融合,智能汽车产业、车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以自动辅助驾驶为代表的人工智能技术日益普及,汽车数据处理能力日益增强,暴露出的汽车数据安全问题和风险隐患也日益突出。
事实上,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产品的智能化程度是各家车企一较高下的主赛道,甚至有车企不惜以“放卫星”的方式推出新奇功能,吸引消费者眼球。然而,消费者对于汽车智能化功能的需求,绝不能以泄露个人隐私,甚至牺牲汽车数据安全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