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推动“文化+”赋能乡村振兴(3)
保障机制不完善。首先是政策法规不完善。依法开展公共文化意识不强,能力不足。管理机制不顺畅,导致文化站难以充分发挥实际作用。其次是人员保障不到位。公共文化专业技术人才匮乏,人员配备难以满足实际需要。基层文化站工作人员职责不清,履职不到位。再就是评价机制不健全。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的评价机制缺位。
服务效能发挥不够充分。其一表现在产品供需不对称。公共文化供给侧和需求侧脱节弱化了文化阵地的功能。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单一化、标准化以及公共文化供给与乡村群众需求缺乏有效对话机制是制约效能发挥的主要问题。有的地方资源配置需要进一步优化,群众喜闻乐见的公共文化产品还不够丰富。乡村文化展览展示方式比较传统,互联网手段等新技术在乡村文化建设上运用较少。其二表现在供给主体的单一。还没有实现供给主体的多元协调发展。社会力量参与渠道不够顺畅,总体上尚未形成规模性的多元化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机制、多主体的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机制,社会力量参与的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
乡村文化产业发展水平有待提高。部分乡村集体经济不强,乡村文化产业化水平不高,复合型文化能人紧缺,乡村文化建设内生动力不足,可持续发展受限;挖掘乡村地域文化资源不够,“一乡一村一品”品牌尚未形成规模化,乡村文化振兴缺乏新的活力;由于缺乏相关政策的有效扶持和管理,适应乡村需求的文旅产业发展相对缓慢,乡村文化市场经营单位难以享受国有文化公益性单位所享有的优惠政策,普遍结构松散,规模小,投入少,经营环境差。
“文化+”探索乡村振兴路径
建立“乡村文化+”工作模式。建立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宣传文化部门牵头推进、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从省级层面实施“乡村文化+”铸魂工程,做好文化与乡村产业发展、乡村治理、招商引资、城镇建设等工作的结合文章,把文化建设融入乡村振兴工作全局。
打造城乡一体公共文化空间。持之以恒推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门前十小”工程建设(小文化广场、小书屋、小讲堂、小戏台、小法治宣传栏、小体育健身设施、小型数字文化服务设备、乡风文明理事小组、业余文艺队伍、文旅志愿服务队伍),打造最美潇湘文化阵地,构建15分钟乡村文化生活圈。逐步实现在村民步行可达的范围内,配备高品质公共文化服务功能与公共活动空间,形成安全、友好、舒适的复合型文化空间单元。
数字赋能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主要抓好以下三项重点工作:一是突出公共数字服务的公益属性。将优质数字资源与服务下沉,不断巩固基层文化阵地。二是进一步做大做强湖南公共文旅云省级平台。在省级平台,启动中央厨房运营模式;以市州为单位,为各地搭建分运营中心,并辐射到各县市区平台,确保全省数字服务网在平台、资源、服务方面的互联互通和融合发展,加快提升公共数字服务网络对城乡的有效全面覆盖。三是策划实施好“智慧图书馆”、“数字文化馆”等项目建设,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信息共享平台、分布式数字资源库。完善菜单式服务等机制,加快实现公共文化资源网上共享、活动网上配送、服务网上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