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业务告别“跑马圈地”
原标题:信用卡业务告别“跑马圈地”
日前,中国银保监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专家表示,《通知》坚持问题导向,对信用卡发卡管理、信用卡息费乱象等业务明确监管要求,将推动信用卡业务从“跑马圈地”的粗放发展阶段迈入专业化、差异化、精细化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规范息费收取
近年来,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信用卡业务快速发展,在便利群众支付和日常消费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信用卡业务经营理念粗放、风险管控不到位,存在损害客户利益等行为。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在息费水平披露不清晰、片面宣传低利率和低费率、以手续费名义变相收取利息、模糊实际使用成本、不合理设置过低的账单分期起点或不设起点以及未经客户自主确认实施自动分期等问题,导致客户难以判断资金使用成本,甚至加重客户息费负担。
为此,《通知》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与客户订立信用卡合同时,对收取利息、复利、费用、违约金等条款、风险揭示内容应当严格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并以明显的方式向客户展示最高年化利率水平。
“金融机构应当切实提高信用卡息费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对信用卡息费收取做到定价合理、信息披露透明。”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信息官高峰表示,一方面,要按市场化原则科学合理确定信用卡息费水平,降低客户息费负担;另一方面,息费收取应做到提前告知,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此外,要不断创新信息披露方式,多元息费通知渠道,确保消费者及时、准确知悉息费收取信息。
按照监管要求,商业银行正全面加强分期业务的规范管理,将息费项目、年化费率和息费计收方式等关键信息,通过清晰、显著的方式向客户进行展示,帮助客户准确理解使用成本。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对信用卡息费水平的科学制定,为满足条件的优质客户提供了信贷价格优惠,降低了客户息费负担。下个阶段,该行将进一步提升差异化、精细化定价水平,促进信用卡息费水平合理下行。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分期业务息费,《通知》专门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在分期业务合同(协议)首页以明显方式展示分期业务可能产生的所有息费项目、年化利率水平和息费计算方式;向客户展示分期业务收取的资金使用成本时,应当统一采用利息形式,不得采用手续费等形式,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此外,为全面加强信用卡分期业务规范管理,《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审慎设置信用卡分期透支金额和期限,明确分期业务最低起始金额和最高金额上限。分期业务期限不得超过5年。客户确需对预借现金业务申请分期还款的,额度不得超过人民币5万元或者等值可自由兑换货币,期限不得超过2年。“针对信用卡分期业务,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明确最低起始金额和最高金额上限,统一采用利息形式展示分期业务资金使用成本,不得诱导过度使用分期增加客户息费。”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强化睡眠卡管理
睡眠信用卡管理是《通知》的亮点之一。《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持续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伪冒欺诈办卡、过度办卡等风险;对单一客户设置本机构发卡数量上限;强化睡眠信用卡动态监测管理,严格控制占比;连续18个月以上无客户主动交易且当前透支余额、溢缴款为零的长期睡眠信用卡数量占本机构总发卡数量的比例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20%,附加政策功能的信用卡除外;超过该比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新增发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