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通过:加大惩戒,未雨绸缪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2-09-03 11: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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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案。反电信诈骗领域取得新进展,有哪些值得关注?电信诈骗迷人眼,应该如何加强防范?

涉及面广、涉案金额多,电信诈骗层出不穷

随着信息技术和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电信诈骗也在更新迭代,犯罪分子盯上了多个领域。今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10件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涉及虚假投资理财、虚假保健品销售等多个方面。

例如,打着网络游戏交友的名头进行诈骗。

2018年8月至2019年4月,刘某峰等37人以结成网络游戏情侣为名,通过发送虚假的机票订单信息、共享位置截图等方式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引诱玩家高额充值,骗取钱款共计人民币189万余元。

公民个人信息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基础工具,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案件中,就有电信行业“内鬼”利用职务之便行骗。

2019年12月,电信部门代理商和劳务公司内部人员相互勾结,利用工作便利,非法采集务工人员身份证、人脸识别信息激活手机卡,并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涉及68起案件,共计人民币284万余元。

此外,今年5月,公安部还公布了五类高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刷单返利、虚假投资理财、虚假网络贷款、冒充客服、冒充公检法。

据了解,这五类案件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中占比近80%,成为最为突出的五大高发类案。其中刷单返利类诈骗发案率最高,占发案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虚假投资理财类诈骗涉案金额最大,占全部涉案资金的三分之一左右。

“公民个人信息已经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基本物料’,犯罪分子或是通过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注册手机卡、银行卡,以此作为诈骗犯罪的基础工具;或是利用这些信息对诈骗对象进行‘画像’实施精准诈骗。”

最高检第四检察厅负责人此前曾表示,检察机关将把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作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重点工作,将行业“内鬼”和职业团伙作为重点从严惩治。

要将“亡羊补牢”变为“未雨绸缪”

2021年10月19日,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

草案主要规定了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基本原则,完善电话卡、物联网卡、金融账户、互联网账号有关基础管理制度,要求建立电信网络诈骗反制技术措施,加强对涉诈相关非法服务、设备、产业的治理和其他防范措施建设,明确了法律责任并加大惩处力度。

今年6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进入二审。据了解,草案二审稿在预警防范、加大惩处等电信诈骗案的痛点、难点上精准出招。

二审稿不仅增加了金融机构、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和新闻媒体单位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的相关义务和预警劝阻措施,还在“资金链”治理方面,将涉诈监测治理对象由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拓展到数字人民币钱包、收款条码等支付工具和支付服务。

两次审议后,人大常委会在中国人大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有12390位公众提出了28406条意见。

综合各方意见及要求,草案三次审议稿进行了修改,增加了对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关联犯罪的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并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等规定。

此外,草案还进一步加大对尚不构成犯罪人员的行政处罚力度,明确了电信网络诈骗分子除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外,造成他人损害的,还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8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对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进行审议。

9月2日,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据悉,《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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