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模式”,让中小微出海变简单(2)
试点以来,中国市场采购贸易业务实现了快速发展。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司长李兴乾介绍,2021年,中国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规模达9304亿元人民币;今年1-8月,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规模达5813亿元人民币。截至目前,参与试点的市场商户、采购商、外贸公司等主体备案数量超26万家。
试点也为专业市场发展带来新动能。试点“领头羊”浙江义乌2021年进出口总值达3903.1亿元、同比增长24.7%,其中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规模就达到2901.6亿元、同比增长30.1%。在最新入围的天津王兰庄国际商贸城,参与试点给商贸城商户、采购商等送上定心丸。天津市西青区海关、商务等部门表示,未来商贸城有望成为面向京津冀地区的外贸服务平台,并带动市场商户进一步融入国际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
浙江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谢守红介绍,专业市场已成为中国商品流通业中成长最快、比重最大的一种形态,“2020年,全国商品交易规模在1亿元以上的专业市场就有3891个。”谢守红认为,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建立,开启了中国专业市场国际化发展的新阶段。
免增值税、通关便利、收汇灵活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如何帮助中小微外贸主体降本增效的?
在辽宁海城西柳服装城,许多商户通过组柜拼箱将服装出口海外,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受到商户青睐。“以前没资质干不了外贸,自己生产的衣服只能贴上人家的商标才能出口,大部分利润都被别人分走了。”商户张萍萍介绍,受益于政策支持,个体商户经过市场采购贸易相关备案后就能从事外贸业务。
在云南昆明,试点市场俊发·新螺蛳湾国际商贸城2021年实现市场采购贸易出口50亿元人民币、申报出口7206单。昆明市官渡区有关负责人介绍,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能够为外贸主体提供主体准入、出口通关、免税模式、外汇管理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准入门槛更低、通关出口更快、税收政策更优、外汇管理更活”,使出口产品在“家门口”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确保产品质量源头可溯、责任可究、风险可控。
业内人士介绍,传统贸易方式下外贸企业通常先缴纳增值税再进行退税,但很多跨境零售出口企业的货物未取得或难以取得增值税发票,“1039模式”免增值税、通关便利、收汇灵活等特点,正适合“单小、货杂、品种多”的无票出口贸易:
——免增值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下的税收征管更简单,对用该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免征增值税,也不办理出口退税。在俊发·新螺蛳湾国际商贸城从事文具贸易的商户杨志强介绍,以往通过外包公司进行交易,小商品按每平方米800元的交易费用计价,每次近万元,“采取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后,免征免退节约了交易成本,税收减免等政策使我切实享受到试点带来的实惠。”
——通关便利。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设有单独的监管代码“1039”,此项下申报出口实行简化申报;出口商品若每票报关单商品在10种以上即可享受海关24小时全程电子通关、简化申报、智能卡口验放;实行报关单简化归类办法,只需对货值最大的前5种商品按货值从高到低在出口报关单上逐项申报。
——收汇灵活。从事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境内和境外个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通过个人外汇账户来办理外汇结算。允许多主体收汇;允许采用人民币结算;允许出口外贸公司、市场供货商、境外采购商、采购中介等贸易主体开立外币结算账户,并根据贸易背景进行收汇结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