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才强科技强支撑经济强国家强(3)
发挥战略牵引作用,强化企业科技创新决策的主体地位。近年来,在国家科技规划制定、国家技术预测等工作中增加了企业专家的参与比例,吸纳了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科技专家进入国家科技专家库。下一步,支持企业更大范围更深程度参与国家创新决策,建立企业家科技创新咨询座谈会议制度,加快推进企业创新高端智库网络建设,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自主决策能力。
完善项目组织机制,强化企业科研组织的主体地位。2021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860余个项目中,企业牵头或参与的有680余项,占比高达79%。下一步,要进一步发挥企业作为出题人、答题人和阅卷人的作用,推动更多任务由企业提出。同时也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支持更多的企业加入到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产业化等方面的科技创新活动中。
发挥市场优势,强化企业成果转化的主体地位。2021年全国技术合同成交额达3.7万亿元,企业技术输出和输入均占80%以上。下一步,提升企业作为需求侧的成果吸纳能力和转化能力,健全产学研成果对接和产业化机制,加速高校、研究院所等科技成果在企业转化并产业化。更大力度支持企业建设中试验证平台,完善成果转化激励约束机制。企业市场主体、企业创新能力如何,要通过市场检验,也通过市场发展。
释放全社会的创新创造潜能
记者:会议提出,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纵深发展,最大限度释放全社会的创新创造潜能。科技部在这方面有哪些工作思路和安排?
王志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有效纽带,是稳定市场主体和扩大就业的重要支撑,也是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我们将坚持做好成果转化和新技术应用示范。工作重点包括:
一是优化支持创新创业的政策,更加注重精准发力。近年来,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不断完善优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等政策,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发布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所得税优惠等新政,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科技成果评价改革等举措。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试点、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和科技成果转化单列试点,畅通成果转移转化体制机制。在重点研发计划中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支持力度,进一步研究制定支持企业加强基础研究的税收措施。
二是打造支持创新创业的高能级平台载体,更加注重综合赋能。当前,全国173个国家高新区集聚了全国35.9%的科技型中小企业、36.2%的高新技术企业、67.4%的科创板上市企业。全国科技创业孵化机构超过1.5万家,构建了“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科技型创新创业生态,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全链条、集成式创新服务。下一步,我们将深化创新创业生态营造,积极赋能未来产业科技园、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专业化众创空间等高能级创新载体,实施好“投资+孵化”“学科+产业”等新型创新模式。
三是建立科技金融融合发展的制度性安排,更加注重投小投早投硬科技。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36只创业投资子基金规模超600亿元,10家国家自创区开展投贷联动试点、59家国家高新区实施企业创新积分贷,建设了11家科技金融创新服务中心,为科创企业提供精准金融服务。下一步,科技部将会同证监会、知识产权局等建设好国家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与上交所、深交所、商业银行等联合实施科技金融“十百千万”专项行动,积极探索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模式,为创业团队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与创业投资基金、资本市场提供制度性投资对接平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科创企业发展。
(责编:杨曦、李楠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