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机构改革为何一半落在金融监管?
原标题:国务院机构改革为何一半落在金融监管?
提交全国人大代表审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有13项改革措施。国务院秘书长肖捷在作方案说明时提到,本轮改革旨在加强科学技术、金融监管、数据管理、乡村振兴、知识产权、老龄工作等重点领域的机构职责优化和调整,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行的第九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值得关注的是,13项改革中与金融监管直接相关的有6项,包括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中国证监会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统筹推进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以及加强金融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统一规范管理等。
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田轩在接受中青报·中青网记者采访时说,这次机构改革中关于金融监管方面的一系列调整变化,是强化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的体现,也是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内在要求。
杜绝监管真空,服务实体经济
有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能,方案提到“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田轩说,随着现代科技与金融行业的融合度越来越高,金融业态、风险形态、传导路径和安全边界都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同时,随着风高浪急的国际形势不确定性增大,金融风险形势也呈现出复杂严峻、新老问题交织叠加的特征,需要调整、形成和完善更适应当下发展格局需求的金融监管机制,在提高金融促发展动力的同时,持续强化金融风险防控能力。
他进一步解释说,客观上看,我国金融监管的主体体制机制,与当下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存在一系列供给与需求错配的问题,主要表现为监管滞后,缺乏前瞻性;面对问题,缺乏有效引导,没有给市场博弈留下足够的空间;政策执行弹性大、规则不清等。
他认为,通过加强金融一体化的协调,防止监管部门条块分割导致的监管真空,杜绝监管套利,从而助力金融稳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使金融更高质量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形成监管合力,保护投资者
拟成立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将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统筹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田轩分析称,随着混业经营逐步深入,金融风险的隐匿性、交叉性明显增强,金融行业外延也在不断延伸,特别是形成了其他产业与金融业混合经营,其中最主要的是作为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融合产物的金融控股公司。
一段时间以来,金融控股公司参股控股的机构众多、业务复杂、关联性高,风险的隐匿性也更强,在缺乏必要法律和制度监管的情况下,乱象频发。如一些互联网平台涉足金融业务,在推动科技创新、提升服务效率的同时,也暴露出诸多风险,如无牌经营、监管套利、侵害消费者权益等。
田轩认为,鉴于这些问题,拟成立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既要实现除证券业之外的监管全覆盖,也要关注金融消费者的权益。
“保护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关键因素。”田轩注意到,方案建议,证监会的投资者保护权益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他说,这体现了国家对于投资者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是“以人民为中心”的金融发展观的集中体现。
他解释说,从市场端来看,随着金融产品朝着越来越多样、复杂的趋势发展,我国居民的投资需求向着多元化方向发展,但客观上看,我国金融市场投资者群体中,中小投资者占大多数,投资者风险意识比较淡薄,投资专业知识相对匮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