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碑评价真假难辨,“货比三家”为何这么难(2)
“‘刷单炒信’既侵犯了消费者对商家信誉和服务质量的知情权,损害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也破坏了电商信用评价机制。”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说,这类没有任何基础做后盾的好信用,等于是建在沙滩上的高楼,没有坚实基础。
针对涉及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行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打击整治力度。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公布一起典型案例,一家医疗美容机构为提升其网店排名,委托他人为该网店刷单及发布虚假笔记7篇,虚假核销“全面部水光”“光子嫩肤”等25种服务项目的消费记录94笔,虚构好评数量86篇。当事人被依法行政处罚20万元。四川成都一起“刷单炒信”案件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反不正当竞争十大典型案例。
形成整治合力 打击“刷单炒信”
受访法律人士和从业者建议,监管部门、执法单位和网络平台等要形成合力,继续针对“刷单炒信”加大打击力度,坚决治理乱象。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郑吉喆表示,无论是店铺经营者还是推广服务者,均应当知晓在进行互联网推广活动时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将真实信息呈现于消费者面前。要强化网络平台第一监管人的职责意识,负起主体责任,发现“刷单炒信”行为,应立即向监管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与处理。同时不断优化算法,对研判出的“刷好评”进行“折叠”,实现行政执法部门与电商平台的携手共治。
广东格祥律师事务所律师何倩认为,要进一步细化“刷单炒信”行为的认定标准及查处的实施细则,从法律层面遏制灰色产业链蔓延。探索税收监管、质量监管、网络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类电商平台的后台信息等进行全过程监管,一旦发现“刷单炒信”行为,即刻追踪这条产业链上的组织者、卖家和“刷手”,提高违法成本。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电子商务经营者与他人签订的以虚构交易、虚构点击量、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的合同,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认定无效。郑吉喆说,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普及力度,使经营者认识到“刷单炒信”行为的危害及对其惩处的法律依据,进而在全社会形成一个保护诚信经营者、保护诚实劳动者的良好氛围。
新华社北京3月20日电
(责编:王震、陈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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