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量社会保障助推高品质生活现代化大都市建设
原标题:以高质量社会保障助推高品质生活现代化大都市建设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新的战略任务,实施高品质生活创造行动是天津“十项行动”之一。作为重大民生问题,社会保障水平是推进高品质生活现代化大都市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的重要标志。在高品质生活大都市建设中,社会保障体系面临就业新业态、群体间公平性、流动性适应、可持续发展、群众期待满足等新挑战。随着社会主要矛盾转变,人民群众对高质量社会保障提出了新要求。过去,社会保障重点解决了“有没有”问题,高品质生活大都市建设则对社会保障提出实现“好不好”飞跃新要求。
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应享尽享是高品质生活大都市建设的基础要求
在高品质生活现代化大都市建设中,人民群众对社会保障的需求持续升级。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构建的前提是满足人们多层次多样性保障需求。这就要求加强社会保障制度之间有效衔接。针对传统就业方式设计的社保制度已不适应现代化大都市发展。例如,个体经营、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就业已成为重要就业方式且发挥重要作用。但其中部分人员未纳入社保,存在“漏保”“脱保”现象,挑战着以“单位”为主体的社保制度设计。在交通出行、外卖配送、网络零售等领域新就业形态中,有的是依托平台就业、由企业进行劳动管理,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要求。再如,失业和工伤保险需依托单位参保,而灵活和新就业劳动者因未与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无法参保。虽然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为这部分人参保作出制度安排,但遇到选择瓶颈,选择参加城镇职工保险,会受户籍限制;选择参加城乡居民保险,则需回户籍地参保。因此,要探索适应高品质生活大都市发展要求和适应新就业方式的社保制度。特别是针对有意愿、有缴费能力的灵活和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通过优化服务,提供便利,动员其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探索突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真正实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走向“法定人群全覆盖”,通过“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应享尽享”提升人们生活品质。
社会保障和经济协调发展是高品质生活大都市建设的动力之一
社会保障是“经济调节器”,也是推进高品质生活大都市建设的重要支撑。经济发展为社会保障奠定坚实物质基础,而完善的社会保障能安定人心,改善社会消费预期,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内生动力。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助于化解经济风险,助力消费,为经济增长、维持生活质量作出难以替代的贡献。因此,要探索通过完善的社保制度设计,统筹社会保障与就业,给予劳动者基本生活保证,成为劳动力再生产的“保护伞”。进一步强化失业保险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和预防失业作用,促进社保与就业共建;同时,又通过保持适度水平,形成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探讨动态调整机制,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保缴费基数,帮助企业在发展中应对困难;同时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对社保基金的可持续性造成的影响进行科学预判。此外,在社会救助制度中探索就业激励因素,通过科学的社会救助制度和积极的社会救助机制安排,提高低收群体收入的生活水平;通过临时性救助,提升低保边缘群体抵抗风险的能力,提振其消费需求;鼓励有劳动能力的救助对象进入劳动力市场,为城市发展再作贡献,助推高品质生活现代化大都市建设。
体现社会保障的公平性是高品质生活大都市建设的首要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