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投融资如何驶稳“快车道”?业界:建机制、探试点、育项目(2)
王金南介绍说,2021年以来生态环境部与多家金融机构签署了合作备忘录,支持金融机构积极开展金融工具和服务模式创新,应用市场化手段推进减污降碳市场进程,加大了对气候变化的资金支持力度。此外,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委共同发布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指导23个地区有序开展试点和建立项目库。
试点先行,是气候投融资的“先手棋”,政策的创新和试验是试点工作的核心。2021年底,生态环境部等九部委印发的《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方案》提出,培育一批气候友好型市场主体,探索一批气候投融资发展模式。首批试点名单中,共23个城市及地区入选,其中包括12个市、4个区、7个国家级新区。
“试点的探索,是为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气候投融资先进经验和优秀的实践。这项工作受到了各地的高度重视,一些地方是党政主要负责人来参加我们的评审答辩,并牵头组织编制本地的试点方案的。”李高说。
作为试点地区,北京市通州区区委书记孟景伟表示,通州突出系统谋划,制定实施气候投融资试点三年行动方案,明确了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加快建立政金企合作对接、气候信息披露、应对气候变化审核、长效评估四大机制;突出项目引领,以绿色建筑、绿色交通、海绵城市等为突破口,全区绿色信贷投资余额近270亿元,占全区贷款比重超10%;突出创新驱动,加快全球绿色金融和可持续金融中心建设;突出氛围营造,持续优化气候投融资软环境。参与制定碳金融产品等国家级标准,发布实施全国首个京津冀企业ESG评价。
引导更多资金润泽气候变化“雨林生态”
推动气候投融资工作,仍有不小的提升空间。
“目前,我们的数据统计还是分头统计的,涉及到债券、贷款、股权、自有资金等,需要一个牵头部门进一步做好全范围气候投融资的追踪、调查。”叶燕斐表示,除了市场主体自身的汇报外,还要建立一个化石能源的追踪系统,与企业报送的数据交叉验证,为银行机构了解金融资产方面的碳中和提供支撑。
叶燕斐说:“我们还要建立主要工业产品和设备的全生命周期碳排放追踪,金融系统可以进一步支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效率高、碳排放少的企业发展。”
“‘十四五’期间,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的发展阶段,是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全面绿色转型的关键时期。”中国节能环保集团董事长宋鑫表示,应对气候变化是一项集复杂性、艰巨性、全球性于一体的系统性工程,需要聚集资金、人才、技术、标准乃至文化等要素资源,通过政府、金融机构、行业协会、企业和民众的共同参与和努力,从政策机制、标准体系、国际合作等方面进一步的交流、提升和完善。
为了提高气候投融资的效率,国资委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原主席赵华林建议,要建立气候投融资项目库,以便于金融机构去辨识、去投资;鼓励试点城市培育气候投融资气候友好型企业;加强市场主体和金融机构的在减排标准、碳体系等领域的能力建设;加强国际合作,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引入资金赋能气候投融资。
“我们要引导资金投向,发挥国家气候投融资项目库招商引资作用,加大培育高碳企业的低碳项目,提高对降碳技术研发应用的投入,发挥最大的减碳效益。”国家能源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冯树臣建议,要打造平台完善信息披露、数据共享、绩效评价建设,实现智慧高效管理;加强政策协同推进,实现金融政策、产业政策、财税政策和环境政策有机联动,放大政策的叠加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