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更加现代化的绿色发展(2)
第三,治理的内容和方式是什么?治理对象的变化意味着“绿色”内涵的深化和社会产生了新需求。近年来,生态环保、节能降碳产业日渐壮大,浙江的湖州、丽水等地据此形成了新的产业发展方向,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的探索在乡镇形成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的发展格局。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说明治理的目标会更加注重绿色产业的形成,从而激发新的产业赛道。同时,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我国在大气、水、土等污染防治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老百姓在感受到身边环境发生积极变化的同时,对于人居环境品质又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此外,经过多年治理实践,我国逐渐形成法律法规、财税金融、督察执法、宣传科普等多种治理方式。独立型治理方式近年来已积累不少经验,但组合式的治理方式仍值得探索和尝试,包括法规、财金、宣教等措施如何组合,怎样确定实施比例和“出场顺序”等,都是现代化治理中需要思考的关键问题。
第四,治理的成本效益如何评估?环境治理具有周期性、阶段性、场景性,往往会因地因时因势而改变策略。对于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节能降碳、资源集约等不同领域以及东中西部不同地区来说,同一个环境问题的解决成本各不相同,这就涉及采用何种方式治理性价比最高的问题,而这恰恰是治理精细化与否的典型表现。例如,因用地、用工、用能成本不同,建设运营同样的污水处理厂,各地成本各不相同。与其他产业类、科技类、基建类项目不同,绿色项目的效益评估还涉及公共环境、公众满意度等多项软性指标,尤其是绿色治理效果好不好,最终还要用户和公众打分。因此,现代化环境治理的成效评估属于综合事业评价,涉及不同行业和区域利益,更需注意“治理中”和“治理后”的评估。
(作者:刘瀚斌 陈诗一,分别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研究员;安徽大学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特聘教授)
(责编:王震、陈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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