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城市群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原标题:依托城市群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构建新发展格局是我国在新发展阶段把握发展主动权的先手棋。完善国内统一大市场,形成供需互促、产销并进的良性循环则是筑牢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2022年4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明确提出“结合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区域,在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前提下,优先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区域合作机制”。因此,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用好城市群这一“排头兵”,形成合理有序的城市布局体系,破除区域壁垒,强化区域间协作,探索积累一体化发展经验,为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城市群具有助推形成统一大市场的良好基础
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区域的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市场化水平和发展阶段各不相同。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分区域、分阶段推进。城市群具有探索统一大市场的良好基础,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排头兵”的优先选择。
城市群是城市的空间组合,可突破行政壁垒实现更大空间范围的分工协作。与单个城市相比,城市群的优势在于拓展了经济合作的空间范围,能最大限度发挥集聚优势。依托城市群发展,强化城市间协作联系,有助于打破市场分割的局面,发挥地方优势,推动产业结构向高技术化和高附加值化转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绝不是关起门来封闭运行,而是通过发挥内需潜力,使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更好联通,更好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现更加强劲可持续的发展”。城市群同时具有高水平对外开放优势和国内市场优势,有利于集聚全球高端资源要素,进一步优化城市群生产要素配置,催生出更多新产业、新业态与新模式,打造国际竞争新优势。
城市群是中国经济增长的核心引擎,能有效发挥集聚经济优势以扩大市场规模。随着经济发展,经济活动和人口向少数地区集聚的现象普遍存在。城市群是人口和社会经济活动高度集聚的地区,蕴含着“1+1>2”的规模经济。城市群常住人口持续增长,有利于吸引新技术与新产业,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激发创新活力和激活消费市场。依托城市群产业集聚,能不断降低企业的生产、交流和交易成本,建立劳动力共享池,产生集聚经济效应。发挥城市群的技术引领作用,推动中心城市知识外溢,还能辐射带动周边中小城市、小城镇和县域协同发展,促进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城市群是体制机制改革的先行者,有利于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要让需求引领资源要素自由流动。要素自由流动的区域壁垒主要包括地理壁垒和制度壁垒两个方面。随着城市群交通网络不断完善,地理壁垒因素逐渐消除。虽然行政区发展模式带来的区域壁垒现象短时间内难以消除,但我国城市群在信息共享、公共服务一体化和行政事务异地通办等事项方面进行了积极尝试,为打破制度壁垒、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丰富经验,已经成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一个突破口。
依托城市群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面临的挑战
城市群已成为我国促进经济增长的推动力和探索一体化的重要区域,但城市群赋能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仍然面临一些挑战。
从产业分工看,城市群内部协同度不高,分工合作优势尚未很好释放。改革开放后,在财政分权和地方政府主导产业政策的制度下,各行政区经济发展动力极大增强,但在推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也形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区域壁垒,阻碍了跨省份城市群的发展。即使在同一省份内部,也存在不同行政单元发展目标不一致和一体化建设积极性不足的问题。这些问题妨碍了区域产业分工和协同发展,导致地区优势和规模优势难以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