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严厉打击肉类食品违法行为 筑牢食品安全底线(3)
2023年7月5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郭某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盐渍毛肚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未经检验检疫的盐渍毛肚10吨,罚款210万元。
2023年2月初,荣昌区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称荣昌区某废弃小学内有人在储存、销售可疑毛肚。执法人员随即联合公安机关开展现场突击检查,当场查获当事人郭某经营的10吨盐渍毛肚,当事人不能提供供货商资质证明及毛肚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涉案货值达30万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荣昌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九、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吴某某、黄某等21人生产、销售猪肉冒充牛肉系列案
2023年3月3日,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吴某某、黄某等21人生产、销售猪肉冒充牛肉的违法行为,当事人行为涉嫌构成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
2022年10月9日起,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日常监管及群众举报,对吴某某、陈某某、郑某某等3个经营者销售的“牛肉”进行抽样检验,发现实为猪肉。2023年1月30日,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管局对吴某某等3人立案调查。经跟踪溯源,发现吴某某等3人经营的假冒“牛肉”是从上游黄某处购进。2023年3月3日,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密切协作,抓获涉及加工、运输、收购、零售等环节的主要犯罪嫌疑人黄某、姜某及其同伙等18人,查获仓库1个、零售假牛肉摊点11个,缴获疑似假牛肉1.2吨以及作案工具一批。已查明货值288万元。当事人吴某某、黄某等21人生产、销售猪肉冒充牛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已涉嫌构成犯罪,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责编:杨曦、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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