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服务贸易更大潜能(2)
今年,全国版和自贸试验区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发布,将过去分散在各个具体领域的准入措施,以“一张单”的方式归集列出,同时结合发展实际,在自贸试验区对自然人职业资格、专业服务、文化等领域进一步作出开放安排。这是服务贸易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将为全球服务贸易开放创新合作提供新机遇。
先行先试探索“中国服务”提升路径
2016年以来,全国28个地区开展三轮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成效如何?
赵瑾(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2016年至2023年,我国在28个地区开展了三轮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率先探索与服务贸易发展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政策体系和开放路径,引领带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
一方面,服务贸易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建立。作为全球第一大货物贸易国,长期以来,我国贸易管理体制机制主要适用于货物贸易。经过三轮试点,适应服务贸易发展的跨部门统筹协调管理体制、便利化机制和监管模式,以及综合利用财政、税收、金融等手段推动服务贸易发展的促进机制基本建立。
另一方面,国际贸易竞争新优势正在形成。试点聚焦扩大服务业开放、培育经营主体和创新发展模式,“跨境直播”新场景,以及“跨境电商+中欧班列+丝路海运”、服务型制造、新型离岸贸易等新模式不断涌现。服务贸易规模不断扩大,从2016年的5.35万亿元提升至2023年的6.58万亿元。结构不断优化,2023年,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占服务出口总额的57.5%,国际竞争力稳步提升。
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为提升“中国服务”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探索了新路径。
一是坚持顶层设计与地方探索相结合。2016年以来,商务部三次出台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围绕完善管理体制、健全促进体系、完善监管模式等八项任务进行探索。上海、北京等试点地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如《上海市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北京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积极稳妥推进重点任务落地实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是坚持稳与进相结合。“稳”体现在分阶段、分批次、分重点,逐步在全国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时间上,分别于2016年、2018年和2020年三个阶段稳步推进;空间上,先在上海、杭州、广州、深圳、武汉等中东部地区开展,后逐步扩大到大连、长春、乌鲁木齐等东北和西北地区。“进”体现在内容不断深化:从第一轮的“开展”、第二轮的“深化”,再到第三轮的“全面深化”,总体方案层层递进;重点任务坚持改革与开放同步推进,前期侧重改革,后期侧重开放,第二轮试点在旅行、金融等领域推出六项开放便利举措,第三轮试点在运输、教育、医疗、金融、专业服务等领域重点推出26项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