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创作的艺术隐忧和伦理边界
原标题:人工智能创作的艺术隐忧和伦理边界
编者按
近一段时间,本版发起的“人工智能网络文学创作”讨论持续引发关注,不少学者针对这一话题发来笔谈文章,阐述各自的观点和看法。本期选择刊发两篇文章,其中中南大学教授欧阳友权认为,无论人工智能进化到哪个阶段,都有无法避免的艺术局限,同时应为人工智能写作设置伦理边界,不能任由其发展为“反噬人类”的工具;青年学者马晓炎指出,人工智能写作的内容高度机械化、同质化,难以产生鲜活的现实关切,也无法在实际意义上促成一种具有真实情感、辩证思想、伦理意义的“新文学”的迭变。
人工智能在文艺创作领域的应用,正让写诗、写小说、作曲、作画、视频制作等变得轻松而惬意。艺术创作门槛降低,并且不再是人类专有。这究竟会推动艺术的进步,还是会导致审美偏离轨道?以“技术魔方”生产的“艺术”还是那个能让我们“诗意栖居”的精神家园吗?其中的艺术伦理问题亟待我们思考与解答。
1.人工智能让过去高不可攀的艺术创作变得简单轻松
20世纪50年代诞生的人工智能并非为文学艺术而生。它被用于文艺创作,不过是“技术艺术化”的功能性呈现。从实际效果看,人工智能对文艺创作的影响无疑是巨大而深远的。如果说早些年出现的如“猎户星”“稻香老农作诗机”“微软小冰”“乐府”“九歌”等诗歌创作软件,除了让人感到新奇,尚不足以“抢”诗人的饭碗,那么,生成式人工智能(简称AIGC)进入艺术创作领域后情况大不一样,颇有“未来已来,艺术变天”之势。无论是文学写作,还是艺术生产,均表现出惊人的创作潜能和量产水平。
AI小说、AI音乐、AI绘画、AI电影、AI短视频等新创作品迅速涌现,人工智能不仅让艺术话语权下沉到大众手中,还把复杂的创作过程简化为文字提示、机器生成,词生文、文生图、文生视频、“文+图”生成视频,只要给出需求信息,智能程序便会像“阿拉丁神灯”一样把人们想要的东西呈现于眉睫之前,这让昔日高度专业化的文艺创作变成人人皆可参与的轻松游戏。
不久前,文生视频大模型创作的《雨后的东京街头》震惊世人;用AI音乐生成类工具创作音乐,让一个不懂音乐的人也能将菜谱配上旋律成为朗朗上口的歌曲,还有全部由人工智能完成的90分钟影片《终结者2:审判日》在洛杉矶首映,我国首部AI全流程微短剧《中国神话》在央视频上线,用于文学创作的“大模型长篇小说创作系统”也于今年3月开始在线测试,并且创作出百万字小说《天命使徒》……笔者身边有许多朋友都在尝试用人工智能创作诗歌、人物肖像、歌曲,或生成短视频产品。忽然拉低的创作门槛,让过去高不可攀的艺术创作变得简单轻松,作品也触手可及。
2.“情感虚置”和“意义缺席”将成为AI创作确证自身艺术性的巨大挑战
人工智能创作神器布局的艺术风口正呼唤一个艺术新时代的到来,而当一种智能工具从“技术手段”发展到“创作伴侣”再升级为“艺术主人”时,我们一方面为新锐技术的创作潜能而欣喜,同时也需要对人工智能带来的艺术隐忧保持清醒的认知。
譬如,AIGC作为艺术创作的“拟主体”摆脱不了“硅基生命”的先天短板:缺失意识和自我意识,没有艺术创作不可或缺的生命体验。前者使它无从获得对世界的知识性认知和理性的判断,没有目标追求的自觉性、能动性和道德自律感,无法以自主的价值立场去理解和吸纳人类积淀的历史经验,不能自主地在自身与社会、与他人、与特定语境中,形成主体与对象之间的审美关系,只能按算法概率、算力速度的训练模型连词成句、连句成段,或基于某种指令以比特像素实现图形(图像)信息的排列组合,却并不理解这些组合的意义是什么,以及为什么要提供这样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