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准入制度体系加快构建(2)
在优化创新资源协同方面,《意见》重点选取了电子信息、计算科学等领域,明确要推动重点企业、研究机构等创新单元和有关地方建立相关领域前沿科研协同模式,积极参与国际市场准入规则和标准的制定,推动重点领域创新成果便捷高效应用。这对强化前沿领域战略性布局、增强配置全球先进优质生产要素能力、引领新业态新领域规则标准制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事关因地制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事关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事关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张铭慎认为,要从强化重点突破、完善监管模式,强化试点建设、加快升级迭代,强化落实评估、及时调整优化三方面入手,切实把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提升准入效能和监管水平
《意见》的一大亮点是首次明确要建立“政府监管、企业自觉、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协同监管格局,指明了未来一个时期加强市场准入全流程服务和全链条监管的基本方向。
郭丽岩表示,市场准入制度体系是一个全过程、全链条。一方面,要体现市场准入效率和效能,在全国范围加快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不断优化指标体系,鼓励结合实际加强评估效果应用。另一方面,要建立与市场准入相适应的统一公平有力的监管模式,推动政府、企业、行业、社会监管治理协同发力为市场准入制度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司长王善成表示,目前,全面开展效能评估条件已基本成熟,形成了包括市场准入制度建设、准入壁垒破除、准入监管落实、组织机制保障、制度实施成效等五方面18项指标的全国通用版指标体系,以及国家部委指导,省(区、市)政府为评估主体,市、县政府为评估对象的工作模式,为评估工作全国推开奠定了基础。
市场准入是经济主体参与经济活动的前提,经营主体登记管理制度是市场准入的基础和关键内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任端平表示,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在持续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健全经营主体登记管理法律制度的同时,严格监管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聚焦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关注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纵深推进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反垄断执法,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破除经营主体市场准入的“玻璃门”“弹簧门”和“旋转门”。
专家表示,《意见》立足提高准入监管韧性,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完善行业自律机制,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协同、互为支撑的市场准入治理模式,推动形成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为稳妥有序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奠定重要基础。
(责编:郝帅、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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