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雷同、借人品牌…记者梳理商标侵权典型案例(2)

光山新闻网 李晓华 2019-04-28 06: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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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一中院审理后认为,曾某强虽未直接在其销售的服装上使用注册商标“以纯”,但将“以纯”冠于其销售的服装名称之前,使得有意购买该商标服装的消费者在利用该商标作为关键词进行特定搜索时,能搜索到其商铺和销售的商品,其根本目的在于利用“以纯”商标的市场影响力为自己谋取更多的商业机会,客观上攀附了“以纯”商标的商誉,利用他人注册商标进行自身同种产品的宣传,该行为同时也导致“以纯”商标的目标顾客分流,从而对该商标的市场影响力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曾某强的行为侵害了郭某林的商标权。

  海南一中院判令曾某强停止在其淘宝网注册的商铺“韩装时尚衣铺”上使用“以纯”作为其销售服装的广告宣传,并赔偿郭某林经济损失。

  曾某强不服从判决,上诉至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海南省高院经审理后维持原判。

  药企职工另起炉灶

  真假葵花对簿法庭

  葵花药业公司于2003年至2010年间先后申请获得包括“葵花康宝”注册商标证、“葵花娃娃”图形在内的外观设计专利证书,以及“葵花娃娃”图形注册商标证。2009年,葵花药业公司与上海华与华公司签订协议,约定葵花药业公司对华与华公司设计的以“小葵花”家族为基础的卡通图案享有著作权。葵花药业公司就“葵花娃娃”图形及“葵花康宝”字样的药品在国内各大新闻媒体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广告宣传。

  徐某和冷某军是葵花药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职工。2012年6月18日,冷某军申请注册“葵花娃娃”商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注册商标证。随后,冷某军与徐某作为股东,于2012年11月16日成立了广州佰葵公司,并将注册的“葵花娃娃”商标许可佛山怡创生化公司使用。

  葵花药业公司发现佛山怡创公司生产的葵花康宝牌《感冒快贴》、葵花康宝牌《通气鼻贴》等产品包装使用了与其相同的“葵花娃娃”图形和“葵花康宝”字样,遂进行公证后向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广州佰葵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怡创生化科技有限公司、冷某军、徐某停止使用其公司享有的“葵花娃娃”和“葵花康宝”图形、公开赔礼道歉、连带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经法院审理,认定被告将涉案图片用于申请注册商标、对外授权使用、印刷包装盒、生产销售相关产品的行为已直接侵犯葵花药业公司对涉案图片的复制权。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最终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连带赔偿人民币40万元并赔偿调查取证费用8500元。

  一字之差同类经营

  扰乱市场更名判赔

  兴城公司与兴兴城公司都是在海口经营幕墙设计的公司。其中,兴城公司于1992年8月15日经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成立,经营范围为铝合金型材、塑钢型材、铝合金门窗等。

  2012年7月13日,经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兴兴城公司成立,经营范围为门窗、幕墙设计、安装、室内装修装饰工程、幕墙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等。公司成立后,兴兴城公司在网站宣传:“公司前身为海南兴城幕墙装饰工程,从事幕墙装饰工程行业已有20年,拥有优良的管理团队,施工经验丰富”。

  为此,兴城公司以企业注册登记行政管理纠纷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案经二审终结,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给被告核准“海南兴兴城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名称用于设立登记违反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