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能否载人引社会热议 各地执法标准不一
电动自行车能否载人引社会热议各地执法标准不一
法律统一性完整性不容损害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而对于自行车载人的规定,则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 由于电动自行车能否载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国家应考虑统一制定相关规定。各地交警对于执法尺度把握不一,也在某种程度上损害了法律的统一性和完整性
● 与过去相比,城市道路建设情况出现了新变化。4月15日正式实施的新国标对电动自行车管理有了新规定,要根据新形势,重新审视研究是否与时俱进修订法规
□ 本报记者 王阳 马艳
4月15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新国标)正式实施。按照新国标,目前市面上的电动自行车九成以上都不合格,全国各地交警为此组织了大规模整治。
整治中,广西南宁一则“电动自行车载人超过12周岁违规”的消息引起网友热议。约八成网民认为相关规定不合理,其中约三成网民认为全国多个城市都已出台类似规定,为市民出行带来极大不便,建议限制电动车只能搭载1人;约两成网民认为电动车搭载12岁以下儿童反而更不安全,此规定的可行性与安全性均存在问题。
《法制日报》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得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而对于自行车载人的规定,则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有法学专家告诉记者,根据授权,部分地方政府对自行车以及电动自行车载人先后作出了规定,但结果却是五花八门。江苏、宁夏和广西参照摩托车的管理规定,允许搭载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重庆、黑龙江则参照轻便摩托车的规定,完全禁止电动自行车载人。由于各地交警对于执法尺度把握不一,在某种程度上损害了法律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如今,电动自行车能否载人已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国家应考虑统一制定相关规定。
电驴违规载人曝光
引起社会广泛争议
在广西南宁,人们习惯将电动自行车称为“电驴”。
5月22日,南宁交警曝光了一批“电驴”违规载人的信息,748名“电驴”车主上榜。
曝光的同时,南宁交警给出法规链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广西交通条例)第42条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可以搭载1人;在城市道路上驾驶时只可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儿童,搭载6周岁以下儿童应当使用固定座椅。
据了解,广西目前登记在册的电动自行车超过1000万辆。南宁曾被称为“骑在摩托车上的城市”。2002年“禁摩”后,取而代之的电动车数量急剧上涨,目前保有量已经达到200多万辆。
违规载人信息一经发布,网上便出现了强烈的争议。截至5月27日20时,微博话题#电动车载12岁以上人算违规#阅读量达1.6亿,讨论2.7万次。同时,“@微博同城”针对此规定发起投票活动,多数人认同“不合理,治理不能一刀切”,少数人认为“合理,安全第一”。
网友“强”说:“明明夫妻二人同一目的地一部车可以解决的事,非要开两部车,增加城市道路车流量,也增加了事故发生的几率,纯粹添堵。电动车坐两人完全没问题。”
网友“潇潇”称:“在南宁,很多人接送孩子上下学都骑电动车,12岁以上的孩子不能搭载,公交车又慢又堵,孩子上学怎么办?”
还有网友配图调侃,“老公开‘电驴’不能搭自己的老婆?”“在南宁,骑‘电驴’不配拥有爱情。”这些图文刷爆南宁本地人的朋友圈。
然而,记者采访得知,南宁交警目前的执法,并非一时心血来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