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何而生?有何新意?五个角度深入了解科创板(4)

光山新闻网 刘洋 2019-06-03 05: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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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兴资本集团董事长包凡说,注册制下的审核,在坚持发行人的基础诚信责任和中介机构把关责任的前提下,把对企业质量的判断责任很大程度上交还给市场,交还给中介机构和投资者。审核也会关注发行人的质量,但更多是从信息披露角度让发行人把公司真实情况说清楚、讲明白,发挥市场主体在企业质量判断上的作用,让市场做出判断和选择。

  一轮轮的问答互动,促使企业向市场展示出自己的“真实”形象。从目前已披露的信息看,首轮问询问题多而全,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把企业整体状态呈现在市场和投资者面前;二轮问询以及此后可能会有的进一步问询,则是要求企业对重点问题作进一步的说明。首轮和递进式的多轮问询,构成了注册制下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发行上市的一种新的重要方式。

  如何避免不理性?

  定价更多依靠市场机制,用制度防范非理性,监管上需严防股价操纵与股票炒作

  保持市场的理性状态,直接关系到科创板的平稳推出和运行。自设立科创板消息发布以来,科创板“影子”股在A股市场受到热捧,相关行业或类型的股票估值较高。科创板股票发行以“市场主导、强化约束”为原则,建立市场化询价方式。这一制度能否实现科创板新股发行的合理定价?A股历史上的“三高”现象(高发行价、高市盈率、高超募资金)会不会重现?

  李迅雷表示,科创板强调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发行价格主要通过市场化方式决定,同时强化市场有效约束,对于科创板企业的定价不能简单地采取市盈率指标来衡量。在市场化定价原则下,新股价格将通过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定价方式产生,在突破性的制衡制度框架下,市场博弈的有效形成将有利于抑制新股上市后股价遭受“爆炒”的现象。

  发行定价能否合理?

  针对这一点,科创板在制度上精心设计了6道“安全阀”。第一道,全面采用市场化询价定价方式,将询价对象限定在证券公司等7类专业机构。同时,提升报价约束和定价专业性,压实“买者自负”责任。第二道,沿用现行剔除最高报价规定,设置同一网下投资者报价区间,防止网下投资者为博取入围随意报价、报高价的“搭便车”行为。第三道,重视网下投资者报价平均水平、中位水平参考性定价,设置梯度风险警示机制,审慎合理确定发行价格。第四道,要求路演推介时主承销商的证券分析师应当向网下投资者出具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发挥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对发行定价的引导作用。第五道,鼓励发行人高管员工参与战略配售,引入保荐机构子公司“跟投”机制,平衡一级市场买卖双方力量。第六道,设立科创板股票公开发行自律委员会,充分发挥指导建议作用等。

  董登新认为,要相信投资者,相信市场,过高定价意味着风险,只要把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发挥出来,市场力量最终会将不合理的定价拉回。应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让市场自我修复,自我调节。

  “炒新”热潮会不会出现?

  纵观境内外市场,无论是成熟市场还是新生市场,但凡有新板块问世,往往带来“炒新”潮。市场人士认为,科创板的交易机制设计在抑制“炒新”上能够发挥一定效果。科创板一级市场的定价更加市场化和合理,二级市场借助一级市场明显过低定价来进行炒作的模式已无基础。宽松的价格博弈空间,可以大幅提高潜在价格操纵者的操纵成本,抑制A股“打板”炒作行为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