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轮中央环保督察前三批整改结果:问责5800余人
□ 本报记者 郄建荣
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实现对全国31省(区、市)的全覆盖督察后,各地相继启动了移交问题的整改工作。《法制日报》记者今日从中央环保督察办了解到,目前首轮督察中的前三批已经公开了整改情况。
由天津、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湖南、贵州等7省(市)政府近日发布的长达42万字余的整改结果一个突出特点是,7地的党政一把手亲自挂帅问题整改;同时,6省(市)已有5800多人次被问责。
2017年4月至5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天津等7省(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2017年8月完成督察意见反馈,并将531个问题转交7地整改。
根据7省(市)政府近日公开的整改情况,在整改过程中,7省(市)均成立了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领导小组,且由省(市)委书记、省(市)长任组长或副组长。其中,山西省、安徽省、辽宁省均是“双组长”,即省委书记和省长同时出任领导小组组长。不仅如此,这些组长还“靠前指挥”整改。
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留给天津的39项整改任务,天津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先后90余次深入重点区域和关键点位调研督查,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等16位市领导对口联系,推进督察整改。
山西省成立了由省委书记骆惠宁、省长楼阳生任“双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2017年启动整改以来,骆惠宁和楼阳生就整改工作共作出67次批示,现场检查调研8次,召开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等相关会议20次。
2017年8月以来,辽宁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省长专题办公会议分别听取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20余次对整改工作作出批示,16位省级党政领导先后到整改任务现场调研指导工作。
截至2018年8月底,福建省委、省政府召开整改工作会议149次,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就督察整改批示135次,省领导一线督导整改工作94次。
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家毫出任整改小组组长,省委副书记、省长许达哲和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向群任副组长,省委书记、省长先后15次深入整改一线暗访调研督导,34次对整改工作作出批示。
自2015年底,对河北省启动试点督察以来,中央环保督察就一直将“督政”作为重点,而“督政”的背后必然牵出责任追究问题,天津等7省(市)的6省(市)均公开了问责结果,其中,2017年以来,天津共问责1885人,包括局级28人、处级831人、处级以下1026人。
在中央环保督察进驻期间,山西全省共问责1071人。对中央环保督察移交的14个问题,问责117名责任人,其中,厅级干部22人,处级干部61人。
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移交的14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辽宁省对14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去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在完成了对安徽省的督察后,向安徽省移交了14个责任追究问题。安徽省就这些问题共问责干部151人,其中,厅级干部25人,处级以上干部107人。
中央环保督察以来,湖南省问责1950人次,对中央环保督察移交的15个责任追究案件,湖南省问责167名党员干部,其中厅级干部28名,处级干部94名,科级及以下干部45名。
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11个责任追究问题,贵州省对120名干部进行问责,其中,厅级干部21名、县处级干部51名、乡科级及其他干部48名。贵州省透露,中央环保督察“边督边改”过程中,对1212名干部实施约谈,378名干部实施问责;督察整改过程中,共处理314人,其中问责132人,约谈128人。
福建省透露,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13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目前已形成初步处理意见,具体问责意见待中央环保督察办同意后立即落实,并向社会公开。
本报北京10月8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