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2.5亿 骑车出行需法令“制动”
电动自行车也须法令“制动”
【光亮说法】
电动自行车是今朝利用最为遍及的阶梯交通东西之一。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我国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已高出2.5亿辆。电动自行车骑行便利、价值低廉,但也发生了大量的阶梯交通安详问题。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数据,50%的阶梯交通变乱是由电动自行车导致的。
利用的遍及性、变乱的频发性,促使立法构造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投入了大量精神。今朝,国度和处所层面均形成了大量电动自行车的立法履历,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法治化正在慢慢实现。
立法近况
国度层面,2003年10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集会会议通过的阶梯交通安详法,对包罗电动自行车在内的非灵活车的界说、挂号、通行等举办了原则性划定,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内地实际环境拟定详细打点步伐。
国度尺度是贯串电动自行车出产、销售、注册挂号、路面通行的法定依据,是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基石。2018年,电动自行车的国度尺度《电动自行车通用技能条件》修订为《电动自行车安详技能类型》,并于2019年4月15日开始施行,为防御超标电动自行车流入市场筑起了法令防护栏。
处所层面,各地也努力敦促电动自行车的相关立法。从立法形式上看,主要包罗3种:第一种是专门拟定电动自行车打点立法,如《海口市电动自行车打点步伐》《南昌市电动自行车打点条例》《太原市电动自行车打点条例》《衢州市市区电动自行车打点划定》;第二种是拟定非灵活车打点立法,席卷电动自行车的打点,如《北京市非灵活车打点条例》;第三种是拟定综合性阶梯交通安详立法,包括电动自行车的打点,如《南宁市阶梯交通安详条例》和《南京市阶梯交通安详条例》。从立法内容上看,各地电动自行车的相关立法包罗了电动自行车出产、销售、注册挂号、通行等各个环节。
疑问回应
当前,国度和处所层面的电动自行车立法正如火如荼展开和推进,可是社会上针对产物目次、注册挂号、路面通行、过渡期等仍然存在诸多疑问,需要予以澄清回应。
■疑问一:产物目次是否合法
产物目次是电动自行车管理的一个创举,也干系着管理的成败。一方面,产物目次可以实现对电动自行车出产、销售及挂号上牌的全程监控,阻止不切合国度尺度的车辆进入畅通规模和驶入路面。另一方面,产物目次可以制止质量监视打点部分和市场监视打点部分在详细法律时频繁对车辆是否超标举办判断,淘汰法律本钱。而产物目次自己是以车辆是否切合国度尺度为独一鉴定依据的。因此,实行产物目次制度并不会产生行政许可法所克制的解除可能限制竞争的问题。
虽然,电动自行车的目次是动态调解的,对付已经列入产物目次的电动自行车产物,要不按期地开展抽查,确保其各项成果切合国度尺度中的技能要求,一旦发明列入产物目次的电动自行车产物不再切合上述划定,该当实时将其从产物目次中删除。
■疑问二:注册挂号是否须要
注册挂号同样是电动自行车管理至关重要的一环,有助于实现电动自行车信息的档案化打点,为日后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追究、被盗后车辆的追回等提供线索和信息;有助于增强对不切合国度尺度的电动自行车的禁锢,防备其驶入路面;有助于和牌照打点、阶梯技能监控形成呼应。注册挂号办理了车主信息问题,在路面上通过电子监控,可以及时抓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阶梯违法行为,从而可以防范和处理惩罚驾驶人闯红灯、逆行、超速、不按划定阶梯行驶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