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村垃圾分类样本:村干部上门指导 红黑榜督促改进(4)
按照陈立雯的经验,在农村推行垃圾分类的前三个月内,源头分类准确率达到80%乃至90%以上并非难事,这是公益组织单独推广就可以在一个村子达到的效果,难的是如何建立长期有效的监管体系,维持这种效果。这是无法通过一己之力办到的。
陈立雯已经有过数次失败经历。去年夏天,痛心于家乡受垃圾围村之困已久,她回到河北农村的老家,希望联合乡政府、村委、环卫公司,在村里实行垃圾分类。但是不久,她就发现,乡里只有书记一人对垃圾分类上心,却不久就被调走;环卫公司的业主是县政府,没有动力配合一个村子搞垃圾分类;村委认为这是陈立雯自己要做的事情,无心参与。
“就像所有的公共事务管理一样,考虑如何建立检查和纠错机制才能保证项目长久的持续运行。”陈立雯说,对于垃圾分类,居民从态度和认识上可以分为三大类:10%左右非常积极主动;中间80%左右可能在不提醒、不管理的时候容易反复;还有5%左右属于怎样动员也不分。政府需要做的就是针对中间的80%进行长期有效的管理。
“宣传只能让大家动手做起来,但要长期去做,就要有一套有效的监管体系和考核体系。”半年下来,对在农村推广垃圾分类,王青海有两个心得:一是营造政府重视的氛围,“从我们农村地区来讲,政府的重视是至关重要的”;二是要调动乡村干部参与,“尤其是村干部,因为农村地区的政府决策,都是通过村干部这个群体去执行的。”
东阳乡正在尝试建立这种体系。乡政府制定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考核管理实施方案》,规定每月考核一次各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计入全年考评成绩。考核结果会全乡通报,全年考评获得前三名的村,分别予以8000元、6000元、4000元奖励;倒数第一、倒数第二的村分别予以6000元、4000元的处罚。倒数第一的村会被取消全年各项评先评优资格。
对于村民,乡政府制定了《清洁家庭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农户评比指导方案》,根据各户垃圾分类效果制定的“红黑榜”会张贴在村里显眼位置,黑榜农户将“予以垃圾拒收,卫生费按乡指导数双倍执行”的惩戒。
“上黑榜的家庭一般是我们上门指导过三次还分不好的家庭。”刘发海说,只要黑榜农户书面申请,包片干部连续一星期跟踪查看,确已更正的,黑榜就会予以删除。
陈立雯觉得,东阳乡的实践证明,当地的行政管理体系已经开始出现针对垃圾分类的行政治理和规划,这是与她之前指导过的村子“非常不一样”的地方。
但她认为,从全国来看,农村垃圾分类管理仍面临政策及实施方面的困境。
“从国家部委到地方,垃圾主管部门还是城乡一体化的混合垃圾处理思路,处理农村垃圾时,还是停留在把垃圾从老百姓面前清走的认知,垃圾分类的规划并没有提上日程”。陈立雯说,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即使深知垃圾分类优势,想做垃圾分类,也不知如何操作。而村委一级更是没有直接的垃圾管理财政预算,不可能在垃圾分类上有所投入。
“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建国表示,以前,农村垃圾无人管理,才出现了垃圾围村,污水横流的现象。现在,政府要推广垃圾分类,前提是要先把垃圾收集处理作为一项基本公共服务提供给农村,保障垃圾分类处理的基础设施和资金,“然后才能再去谈分类的事”。
新京报记者 张胜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