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全国有25.4万人被处分 “屡查屡犯”引人深思
屡触红线不知止 心无敬畏必受惩
前不久,江苏省扬中市水利农机局原副局长汤树良因受贿获刑,他此前因违纪已受过处分,却依然我行我素、执迷不悟。数据显示,仅今年上半年,全国就有25.4万人被处分。通过分析案例不难发现,一些党员干部犯错之后不思悔改、连续“踩红线”。什么原因导致这些干部受了处分仍然不收敛、不收手,重蹈覆辙,又如何避免这种现象屡次发生?
“屡查屡犯”引人深思
江苏省某市一街道居委会会计王某传,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将自家上报为“十三五”低收入建档立卡户,进而将其在外地打工的儿子王某波上报为公益性岗位,违规领取公益岗位津贴。2019年3月,王某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会计职务。
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违纪:2017年8月,王某传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此前的2016年7月,王某传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在短短四年时间内,王某传受到3次党纪处分,可谓屡查屡犯的典型。
在对其思想进行剖析时,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发现,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心理是王某传一而再、再而三违纪的思想原因。街道工作人手不足的现状,也为其带病留任提供了客观条件。而同样屡查屡犯、重复违纪的现象,在基层村居党员干部中并不鲜见。
受到处分、做了检讨,本应痛改前非、廉洁自律,有些党员干部却连处分期都没有过,便在短时间内再触红线。湖北省十堰市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农村工作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任某因公车私用、违规公款宴请私客等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后,还不到3个月,又因上班时间进行带“彩”娱乐被查处。
部分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被处理后不仅“旧病复发”,而且更加放纵,最终坠入犯罪的深渊。湖北省竹溪县农投公司原经理周某,2014年因违反财经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初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再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然而,他并没有珍惜组织对其的挽救,反而在索贿受贿的歧路上一路狂奔,最终把自己送进了牢房。
更有甚者,有的领导干部受到处分后“好了伤疤忘了疼”,不仅没有吸取教训,再次违反纪律后还和组织“讨价还价”,对纪律丝毫没有敬畏。山东省东阿县文化馆党支部原书记、原馆长高某,2015年3月因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7年7月,她又因为公款旅游被举报。在审查调查期间,她甚至向调查人员提出,“我这事也不大,能不能不给我党纪处分了,给我个通报批评或者诫勉谈话行不行?”
对纪律缺乏敬畏是根源
是什么让他们一错再错,错而不休?打开一本本违纪卷宗,透视一个个鲜活案例,从他们的心理活动中寻找解决之道。
思想没有及时转变,没有真正弄明白为什么错、错在哪里、危害到底有多严重,对纪律不以为然,甚至对组织的处理有抵触心理,是一部分被处分党员干部再次“跌倒”的心理根源。
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环保局工作人员陶某曾在2018年9月因违规报销并领取400元交通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两个月后,他又因漠视群众利益,违反群众纪律,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一个干部在如此短的时间内接连受到处分,绝非偶然。“陶某出现问题后,他不是进行深刻反省和剖析,反而觉得这纯属偶然事件,是由他自己一时疏忽所造成的;同时,他还认为400元是个小数目,不足挂齿,组织上也没有必要那么‘较真’。”参与案件调查的南昌市青云谱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干部梁华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