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司机冒充律师私吞农民工赔偿款 目前已被追逃
律所司机冒充律师私吞农民工赔偿款
王润生利用法律服务工作者证违规代理刑事案件,包括备受关注的内蒙古“无证收购玉米案”;目前已被追逃
2004年前后,王润生取得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进入148法律服务二所。该所原位于临狼路临河区法院对面,如今此处是一家拉面馆。
新京报记者 王昱倩 摄
王润生的照片。受访者供图
吴付军被王润生截留23.8万工伤赔偿款,目前他回到湖北老家,在医院接受尘肺病、肺结核治疗,同时也在寻找王润生的下落。受访者供图
回想起一审开庭的情景,“无证收购玉米案”的当事人王力军说,他的辩护人王润生大概只说了5个字,“无意识犯罪。”
随着案件再审改判王力军无罪,王润生的身份被戳穿:他是一名假律师,他自称所属的山东青银律师事务所并不存在,山东司法厅注册的律师中没有王润生。
2019年8月7日,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委宣传部回复新京报记者,王润生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案于今年5月立案侦查,目前已对其进行网上追逃。
新京报记者多方调查发现,十多年前,王润生只是一名司机——给内蒙古一家律所提供租车服务。2004年前后,王润生取得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进入148协调指挥中心法律服务二所(下文简称148法律服务二所)工作,不到3年时间成为该所主任。此外,他给自己伪造了另一个身份——山东青银律师事务所律师。
此后,假律师王润生凭借这两个身份在内蒙古司法界行走,使用两个身份违规代理案件,直到案发。
假律师的走形式辩护
2016年4月5日,王力军“无证收购玉米案”在临河区法院一审开庭。检方指控,王力军无证照将所收购的玉米卖给某粮库,非法经营数额218288.6元。
新京报记者获得的材料显示,一个多小时的庭审,王力军的辩护人王润生对公诉人的指控全无异议。
王力军对新京报记者回忆,王润生不仅没去实地调查,出庭也极不认真。“他从公文包里拿出一本法律书不停地翻,连案卷材料都没带。”
庭审辩论阶段,王润生说,王力军无意中触犯刑法,不是故意犯罪,有自首情节,收购玉米都通过正规渠道出售,获利数额较小,请求法庭从轻判处。在此之外,他未发表任何观点。
王力军第一次见王润生,是2016年春。当时刚拿到开庭通知,王力军直奔法院对面的“148法律服务二所”。前台助理告诉王力军,非法经营罪通常判实刑三到五年。此时,王润生从办公室走出来,“如果请律师辩护,能判缓刑。”
王润生自称是山东青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和148法律服务二所主任,并向王力军出示律师执业证。该证显示,其执业证号是13707201510885208,发证日期为2015年5月。
新京报记者在山东省司法厅、内蒙古司法厅官网上查询,结果显示并无“山东青银律师事务所”,输入王润生的姓名、律师执业证号,均显示“暂无符合条件的数据”。
王力军原本没打算请律师,但王润生一句“能判缓刑”说服了他。他与王润生签订刑事辩护委托书。新京报记者得到的委托书显示,上面有两人的签名、王力军的手印,还加盖了山东青银律师事务所的公章。
王润生向临河区法院提交的出庭函上,也有青银律所的公章,右上角有“【青银刑字第201600293】字样”。
2016年4月,临河区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王力军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王力军表示满意结果,不上诉。他向新京报记者回忆,他对王润生表示感谢,但认为判决结果不是靠辩护得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