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起案件因赔偿成焦点 认罪认罚从宽并非花钱买刑(3)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19-08-24 2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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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同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此后,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推进工作马不停蹄。截至2018年7月,18个试点地区法院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刑事案件181177件,占试点法院同期审结刑事案件的52.3%。

  2018年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作出修改,系统吸纳了试点经验,确立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的处理原则,并增加速裁程序、值班律师等规定,以法律形式巩固了改革成果。

  有专家认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别于刑事和解制度。一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于任何案件性质和程序类型,但是法律作出特别规定的四种禁止性情形除外。而刑事和解程序主要适用轻微的刑事案件。二是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被害人没有获得参与主体地位。刑事被追诉人通过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与检察机关进行协商,确定量刑建议,获得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理意见。在刑事和解程序中,刑事被害人和刑事被追诉人是该程序的主角。“因此,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偏重司法效率,强调司法公正基础上的效率实现,而刑事和解程序更偏重对被害人权益的修复。”

  赔偿到位减免处罚

  警惕滋生司法腐败

  2018年1月2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陕西应急救援总队特勤支队原队长聂李强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而此前,聂李强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资料显示,2016年1月的一个深夜,聂李强手持铁锤行凶,造成回家路上的两姐妹死伤。幸存的妹妹经法医鉴定,属重伤二级,伤残程度八级,落下终身残疾。

  此案承办法官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从案情来看,聂李强的所作所为的确称得上罪大恶极,而二审法院之所以判决“死缓”,一是因为他具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二是聂李强家属赔偿了受害者家属90万元。

  从刑罚的基本功能看,除了惩罚、教育、警示,还有弥合社会关系的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一定比例的基准刑。

  有法学专家认为,虽然故意杀人罪并不在指导意见所列常见罪名之列,但从司法实践看,如果能积极进行赔偿,属于酌定的情节,客观上会对刑事案件的判决产生一定影响。“赔偿既能体现犯罪分子的悔罪态度,也能对受害人及其亲属在经济上予以补偿,让撕裂的社会关系有所恢复。然而,在一些重大刑事案件中,往往是犯罪分子被处以极刑,而受害人却难以获得民事赔偿。”

  相关报道显示,为了救治被聂李强伤害的两姐妹,这家人欠下了大笔费用,甚至医院为索要欠费而选择起诉被害人父母。如果没有赔偿,夫妻俩只能靠举债、打工来偿还债务,他们面对的人生辛酸,必将是外人难以想象的,迫于生活的需要,最后他们接受了90万元的赔偿。

  本案二审对被告人聂李强从轻处罚,在某种意义上便是践行修复性司法的具体体现。

  有专家认为,刑罚轻缓化是世界刑事法治的发展趋势,修复性刑事责任引起了广泛关注。加害人在犯罪后主动认罪,自愿对被害者进行积极赔偿,修补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可以被从轻,甚至减轻、免除处罚。但也应该承认,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可能出现放纵犯罪、滥用职权现象,还需要防止滋生“权权交易、权钱交易”等司法腐败问题。因此,通过将刑事和解设计成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必要一环,加强被害人参与力度,有利于对认罪认罚的流程起到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