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准群众关注点 中国多个重点领域执法取得重大进展(3)
在此期间,生态环境部还及时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切实强化和创新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坚决纠正长期违法排污乱象。
专家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成效之大前所未有,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一大批多年来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生态环境问题被推动解决,生态破坏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空前
“限期整改15818家、停产整顿2155家,取缔关闭2670家不符合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行政罚款4836.5万元。”
2018年,各地积极开展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专项整治期间,江苏省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共开展专项执法检查3917家次;广东省将粉尘涉爆企业执法检查纳入重点执法行动,全年检查企业8150家次,行政罚款1462.8万元;重庆市集中开展3个月的专项执法行动,派出3个督查组指导辖区内各地区聚焦重大事故隐患严格执法。
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只是安全生产领域加大监管执法的一个缩影。
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是2018年以来,各地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我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今年1月至7月,山西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累计检查煤矿4352矿次,共排查出一般隐患73195项,重大隐患167项,依法责令停产停建整顿煤矿146处。
而在广西,上半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实施行政处罚856次,其中,事故处罚190次,罚款2983.11万元;监督处罚578次,罚款996.29万元。
与此同时,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制度化同样迈出坚实步伐。
2018年3月,《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颁布并实施。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涂永前告诉记者,《办法》是对国办2015年4月印发《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中监管执法监督的进一步具体化,提出了更加具有可操作性的要求和程序。《办法》明确执法监督的三种方式为综合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
涂永前认为,此举意味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督将有章可循,正式步入法治化、常态化轨道,能从根本上消除当前一些地方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中出现的责任部门重视不够、保障不力、“腰杆”不硬的体制机制障碍,《办法》的出台很显然是针对这些“病灶”开出的具体药方,将显然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落到实处。
2018年3月22日,应急管理部正式揭牌。当年底,应急管理部交上答卷十分亮眼:2018年,全国自然灾害因灾死亡失踪人口、倒塌房屋数量和直接经济损失同比近5年来平均值分别下降60%、78%和34%,生产安全事故总量、较大事故、重特大事故与上年相比实现“三个下降”,其中重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4%和33.6%。
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持续好转,与新组建的应急管理部不无关系。涂永前告诉记者,按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新组建的应急管理部,整合了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等多达13个部门的应急管理职责。这样的体制机制重构和系统安排有利于及时有效应对处理突发事件,显著提高了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维护公共安全的能力。尤其是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协调统筹下,有利于破解当前安全生产执法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将优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质效,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