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改革方向确定 个人账户逐步向门诊统筹过渡(2)
比如,从2017年1月1日起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可使用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从2019年开始,四川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可给配偶、夫妻双方父母、子女共用;在沈阳,医保个账保险政策允许50%的资金可用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如何保障个人权益不受损
“改进个人账户,开展门诊费用统筹”也被写入了“十三五”规划之中,地方探索已受到了国家医保局的肯定和认可。
去年,国家医保局对全国人大代表提案的答复是,国家正在积极总结地方经验,研究制定改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完善职工医保门诊保障机制的改革方案,减少个人账户资金沉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动职工医保制度稳定可持续发展。
第一财经从业内人士处了解到,改革个人账户方法有二:一是直接取消个人账户,将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全部并统筹基金;二是对个人账户进行渐进式改革,先缩小个人账户的规模,若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而是建立门诊统筹基金,同时扩大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等。
虽然取消个人账户并不存在法律障碍,10年前制定《社会保险法》时医保个人账户就没有获得法律认可。但基于福利刚性的原则,目前一步取消医保个人账户并不现实。
去年,国家医保局提出“2020年底前取消城乡居民医保中的个人(家庭)账户,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后,一石激起千层浪,很多参保人担心个人医保账户中的钱会被“清零”以及医保待遇会降低。
后来证明是虚惊一场——城乡居民医保取消个人账户之后,账户中的资金仍归个人所有。国家医保局表示,各地推进门诊统筹后,城乡居民可将门诊小病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群众在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医疗费用均可报销,比例在50%左右。
从个人账户数量和资金积累规模来看,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影响要远远大于取消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账户,决策层对于这项改革一直慎之又慎。这也是《社会保险法》已经通过十年,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改革仍然未破冰的原因。
参保人最担心的是取消医保个人账户将会增加求医问药的经济负但。比如,有些病种平时花销大,且没列入慢性病,门诊不能报销,取消个人账户只能由个人负担。即使是列入慢病特病的患者,也担心取消个人账户之后,门诊统筹若不能全额报销,自己也要另外掏钱来买药。
因此,个人账户改革不能单兵突进,而是要与门诊保障的其他改革相配合,必须确保参保人权益不受损。
仇雨临表示,一方面调整个人账户势在必行,但改革调整需要秉持权益置换、平稳过渡、合理转换、政策协同等原则。即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具体来说,就是个人账户的已有积累部分(存量基金)归个人所有,可以对已有的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并扩充其功能,而新参加医保的人员不再建立个人账户。
“另一方面,个人缴费还进入个人账户,但单位缴费逐步转入统筹基金,建立门诊统筹制度,对参保人门诊费用进行政策保障。”仇雨临说。
朱铭来对第一财经称,改革医保个人账户涉及到流量和存量的问题,流量即未来缴纳的资金是相对好处理的,可以通过建立门诊统筹来提高保障水平,但存量即现有个人账户的资金如何有效利用是应该重点考虑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