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场埋尸案背后的那张“网”:多名公职人员被判刑(5)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04-04 09:4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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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案件的前期调查阶段,黄炳松多次宴请刘洪波、曹日铨等专组案成员;2004年和2005年间,办案民警陈领在杜少平经营的夜郎谷KTV多次免单消费;

  2003年冬,曹日铨接受了杜少平安排的异性服务。

  “杜少平的确安排‘小姐’,请曹日铨去嫖娼了。”看了案卷的律师王辉介绍。

  2019年12月30日,靖州县法院宣判指出,邓世平一案的办案人员邓水生、刘洪波、曹日铨、陈守钿、陈领,均构成徇私枉法罪:明知杜少平有杀害邓世平的重大犯罪嫌疑,在办案过程中故意包庇,将案件定性为失踪案,不予立案。

  曹日铨作为当时新晃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长、邓世平一案的专案组组长,在调查阶段具有中坚作用。除了徇私枉法,他还一度成为黄炳松与法医邓水生之间利益输送的纽带。

操场埋尸案背后的那张“网”:多名公职人员被判刑

生前的邓世平。 邓世平家属供图

  被拉拢的办案“能手”和检察长出面的饭局

  1949年出生的邓水生是新晃县人。在邓世平一案被判刑的10名公职人员中,他的刑期仅次于黄炳松和杨军——被以徇私枉法罪判刑十四年。

  2019年7月,邓水生被怀化市监察委采取留置措施,此后被刑拘、逮捕、起诉。

  邓世平“失踪”两个月的2003年3月,新晃县公安局的调查仍无实质进展。就在那时,邓水生来了新晃。

  当时,邓水生作为怀化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正科级侦查员、副主任法医,根据领导的安排,指导并参与邓世平一案的调查。

  到达新晃后,邓水生马上去现场勘查。在已被清扫过的、案发两个月后的项目部办公室,他发现并提取了现场残留的血迹。他还告诉邓世平的老母亲,会将血样送检化验。

  邓水生读小学时,邓世平的母亲是他的老师。所以,邓世平家人对他很信任。

  可提取现场血迹后没多久,邓水生的态度发生了转变——黄炳松托人找了他。

  法院审理查明,当年黄炳松得知邓水生在现场发现血迹后,安排时任新晃一中办公室主任杨荣安,通过曹日铨找到邓水生,送给其现金20000元,并请其延迟血迹送检,邓水生收钱后“默认”。此后,邓水生还接受过黄炳松等人送的烟酒。2003年5月中旬,黄炳松、杨荣安送给邓水生现金5000元,请求他在案情分析会上不要提开挖操场的事。

  在邓世平一案的调查过程中,作为刑侦业务“带头人”的邓水生,其对案情的分析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专案组组长曹日铨也称之为“师傅”。邓水生的领导杨学军在法院受审时称,邓当年的观点影响了他对案情的判断。

  作为邓世平母亲的学生,邓水生显然辜负了老人对他的信任。2019年5月,邓世平的子女向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递交控告材料时,还认为邓水生当年只是受到了外部压力,“市公安局的邓水生警官心有余而力不足”。

  在被判刑的10名“保护伞”中,时任怀化市公安局副局长杨学文、新晃县公安局局长蒋爱国被一审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刑九年、七年。

  10名获刑的涉案公职人员,只有黄炳松和杨荣安是非公安人员,两人均被法院认定为杨军徇私枉法的共犯。

  当年为黄炳松“鞍前马后”办事的杨荣安,时任新晃一中办公室主任。据其后来供述,杜少平当年承揽新晃一中田径场工程时,曾送给他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