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起哄抬物价行为被严惩:口罩5元购入198元售出
口罩5元购入198元售出,熔喷布成本2万元转手30万元卖出——
多起哄抬物价行为被严惩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李万祥
当前,一些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特别是重点原材料仍然供应紧张,不法经营者趁机通过囤积居奇、转手倒卖等方式哄抬价格、牟取暴利,危害较为严重。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4起典型案例,依法严惩哄抬物价犯罪。
哄抬物价牟取暴利,
构成非法经营罪
最高检统计显示,截至2020年3月26日,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2681件3343人,审查批准逮捕2304件2785人,依法不批准逮捕222件305人;受理审查起诉2048件2580人,审查提起公诉1561件1919人,依法不起诉35件45人。其中,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非法经营罪(哄抬物价)14件30人,起诉9件11人。
此次发布的案例中,有人将疫情发生前每只0.16元至0.28元的口罩,涨价至每只10元,上涨幅度高达近50倍;有人将以每盒5.125元购入的口罩,以198元每盒高价销售,差价高达近193元;还有人将每吨成本不足2万元的熔喷无纺布涨至18万元,转手倒卖给口罩生产企业的价格涨至每吨30万元至38万元不等。
2020年1月初,上海市某公司以每盒5.125元(50只/盒)的价格购入一批普通民用口罩,在公司的淘宝店铺上对外销售,日常销售价格为每盒7元。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谢某决定提高该批口罩的售价牟利,遂于1月23日至29日连续涨价,从每盒21元一路涨至每盒198元。经查,该公司高价销售口罩的经营数额为17万余元,违法所得数额为16万余元。
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经立案侦查于2020年3月2日将谢某抓获并监视居住,3月9日移送审查起诉。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于3月12日以被告单位上海市某公司、被告人谢某构成非法经营罪为由,向松江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20年3月23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认为,涉案口罩系被告单位在疫情发生前进货,疫情发生后其经营成本并未有明显变化,但却提价数十倍销售,属于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且违法所得数额较大,被告单位、被告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
松江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当庭作出判决,认定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被告单位及被告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均可以从轻处罚,但被告人谢某哄抬口罩价格获利目的明显,不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判处被告单位罚金20万元,判处被告人谢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8万元,追缴违法所得。
从严惩治合力防控,
维护市场秩序稳定
价格稳则民心定,民心定则战“疫”胜。对于哄抬物价这种严重扰乱民心,危及战“疫”根基的行为,必须始终高度重视,依法严惩,合力防控。
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查办案件的情况看,不法分子利用防疫期间基础物资特别是防疫用品紧缺、民众防疫心切等因素,短期内几倍、十几倍甚至几十倍抬高价格,牟取暴利,严重破坏非常时期的市场供应秩序,造成民众心理的恐慌。
这些人专门针对急需短缺物资哄抬价格,入场“吸血”,今天针对熔喷布,明天又有可能针对其他物资。
“在当前防疫关键时期,对于这种严重背离天理国法人情的行为,必须依法严惩,以儆效尤。”最高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当前国内呈现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的形势下,一些不法分子又利用企业迫切希望复工复产的心理,高价兜售口罩、额温枪、消毒液等复工复产必备用品,转手倒卖、囤积基础原材料借机哄抬价格,加大企业复工复产成本,增加企业经营者的忧虑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