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 四批税费优惠政策支持防控
国家先后出台实施四批税费优惠政策——
我国减税降费政策连续精准有力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曾金华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先后出台实施四批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税费优惠政策。这些利好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特别是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等政策,对冲了企业前期增加的支出,增加了企业信心。同时,提率、提速、提质,出口退税利好不断,有力稳住了外贸基本盘。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先后出台实施四批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税费优惠政策,聚焦疫情防控和支持医疗救治工作、减轻企业社保费负担、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外贸稳外资等多个方面。
减税降费政策是逆周期调节的重要工具,这些政策措施落地情况如何,发挥出了什么作用?就此,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和企业。
四批政策连发力
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处在本次疫情中心,湖北顺丰一直坚守在“抗疫”前线,多次协助社会及公益组织运送防疫物资,同时坚持为居民提供必要生活物资派送,保证居民日常生活物资需求。
“国家优惠政策及时又给力,疫情期间我们作了统计,在湖北流向的运输品中,生活物资和防疫物资接近80%,公司初步测算有40%的收入属于免税范围。”湖北顺丰财务负责人陶海斌表示,目前湖北顺丰90%以上网点恢复了服务。
与湖北顺丰一样,众多企业受益于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今年前2个月,全国减税降费共计4027亿元。其中,2020年新出台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1589亿元。”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王道树发布了最新统计数据。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新出台的四批政策当中,第3批聚焦减轻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负担和第4批聚焦稳外贸稳外资的政策都是自3月份起实施,到4月份申报期开始申报,统计核算。在前两批出台的政策当中,也有部分政策是按季度申报的。
“随着4月份按季申报大征期到来,这些政策都会纳入统计核算范围,企业享受减税降费的规模也会进一步扩大。”王道树表示。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税务部门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和税收大数据,先后分3批推出了54项具体服务措施,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聚焦解决企业在办税缴费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比如,考虑到企业复工复产后部分财务人员未及时返岗情况,推出了“延期办税”措施。除湖北省外,两次延长了今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到2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将3月份的纳税申报期限延长一周至3月23日。针对4月份大征期的实际情况,将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到4月24日。
助力小微渡难关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经济发展的生力军,是吸纳就业的主渠道。同时,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弱,受到了疫情较大冲击。
个体户苏光华在厦门海沧一共开了3家“大丰收”餐厅,以往春节生意火爆,是全年的旺季。今年1月底以来,受疫情影响营业额呈断崖式下降。
厦门市税务部门加强税费政策落实的网格化管理,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对国务院推出的下调增值税率、社保费减免等各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快享,全力支持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渡过难关。
“虽然没有生意,一家餐厅一个月的房租、水电,还有工资等开支要10来万元,这些都像石头一样,压在我身上。现在3家餐厅的增值税、员工社保都不用缴了,上半年就可以省下10多万元税款,这大大减轻了经营压力。”苏光华表示,目前餐厅从以堂食为主变为外卖为主,生意有了明显起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