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不是让单位代缴了吗?为何还要汇算?一文读懂
我在个税APP上成了月入5万的有钱人……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4月12日,杨峥打开个税APP,打算看一下自己能不能退税。这才发现,应交税款里显示,自己竟然在2家公司上班,除了供职公司外,自己还被登记为一家压根没听说过的公司的职工。此外,还有两家闻所未闻的公司,“假装”每个月给他发钱。
除此以外,他还需要多缴3600多元的税款,杨峥震惊了,“怎么会这样?!”
4月10日,备受关注的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功能正式开通。北京市纳税人开通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网页端等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远程办税渠道。
随着个税App的开通,“晒退税”成了一股热潮,不少纳税人在朋友圈里晒出了退税获得的“意外惊喜”。有人“意外”收获了一杯咖啡钱,有人却需要补缴千余元税款,这是为啥?
杨峥的遭遇并不是个案,不少纳税人在APP上注册填报时,却遭遇了“被收入”和“被就业”的问题。虽然他们压根没从这些公司里取得过薪酬。
“万万没有想到,常听说的身份被盗用的情况居然发生在自己身上了。” 杨峥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这可真的是跟我没有‘半毛钱’的关系,而且我也不认识这些公司啊,这对我有影响吗?我该怎么办?”
个税APP,为什么有些人需要补缴、有些人则可退税?若是像杨峥一样,权益遭到侵害,纳税人应该如何维权?部分公司盗用纳税人身份信息避税,这种公司怎么追责?
个税不是让单位代缴了吗?为什么还要汇算?
杨峥下载一个“个税App”竟发现自己在2家公司上班,另外还有2家公司“假装”每个月给他发钱。(采访对象供图)
作为纳税人,不是每个月的个人所得税都由公司代扣代缴了吗?为什么我们需要进行汇算?“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究竟是什么?
根据《2019 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税指引》(下称“《指引》”),所谓年度汇算,就是居民个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合并后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再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后,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的行为。
简单来说,就是在以月或季度缴纳的已纳税款(预缴税)基础上进行年度清缴: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是此次个税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2019年1月1日,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该次个人所得税改革,除了提高“起征点”、调整税率表和增加专项附加扣除外,还首次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对应综合税制,还有一个详细的公式算法计算退税或补税:
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 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 年已预缴税额。
那么,谁需要办理汇算清缴?哪些人不需要办理?通过什么方式办理(是自己办、单位办,还是请人办)?其实,这些都可以在《指引》中找到答案。
根据《指引》,简单来说,就是: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