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禁食狗肉引热议 专家:食用狗肉存“病从口入”风险(3)
深圳律师刘学锋认为,深圳的立法采用了直接禁食的方式,但并不是立法创新,只是遵守了动物防疫法。间接禁食向直接禁食转变后,消费者吃狗肉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不过,也有法律人士称,《条例》在禁食规定上仍有模糊之处。例如,《条例》规定,明知是宠物饲养用的猫狗而食用的,将对食用者每人处价值或者货值金额两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并对组织食用者从重处罚。言下之意是,非宠物饲养用途的猫狗,仍可纳入食用范畴,这在执法中如何落实将成为一个难题。端上一盘猫肉或狗肉,是盗来的宠物还是从养殖场来的,很难鉴别。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也表示,《条例》采用兜底条款的形式规定可食用陆生动物范围还包括“该目录所列其他以提供食用为目的饲养的家禽家畜”,将来如果国家相关目录作出修改,深圳的可食用动物范围也将随之相应调整。
【编辑:房家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