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原副部长陈智敏:促管理App违法收集国民信息(2)
新京报:有观点认为,App违法违规收集公民个人信息,中国是“九龙治水”式管理,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网信办等部门各管一块。你怎么看?
陈智敏:“九龙治水”式管理的说法不是很准确,因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工作需要各部门综合治理,企业主体和个人共同发力,才能有效落实。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统筹领导下,各主管部门对个人信息的管理职责越来越清晰,而且在工作实践中,逐步形成了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
如前期,网信办、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相关部门结合自身监管职责,有不同侧重地推动此项工作开展,如网信办侧重整治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公安部侧重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则关注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益保护领域。
自去年以来,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的公告》,组织开展个人信息治理工作,后续又联合发布了《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持续指导和推动App行业的自律和改善,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正在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公民个人信息的治理模式。
新京报:如何使数据应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陈智敏:目前我国涉及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分布在不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如《刑法》、《民法总则》、《网络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和《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等,呈现分散状态,尚未形成配套体系,这需要从专门立法上考虑研究这个问题。特别是随着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美国《加州消费者隐私法》、日本《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国外个人信息相关法律的相继出台生效,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同时提出长臂管辖原则,个人信息已成为各国利益争夺的重要资源,也是各国安全博弈的重要手段。
据了解,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已形成草案稿,建议参考国际立法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国情,根据各方面提出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后,争取及早将法律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和颁布,使数据应用更加“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谈数字经济
信息保护为大数据产业发展让路系误读
新京报:个人信息被侵犯的背后是迅猛发展的数字经济。应该如何平衡数字经济与信息数据保护之间的关系?
陈智敏:大数据时代的个人信息是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要综合考量社会、产业、个人等多方面内容开展信息数据保护工作。找到信息利用和安全保护的平衡点,将更有助于数字经济的长远发展。
目前国家针对个人信息保护陆续出台了《网络安全法》、两高《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也在不断调整平衡数字经济发展和信息数据保护之间的关系。同时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依法整治违法违规收集使用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利用、出售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助于净化数据产业生态,助力数字经济行稳致远。
新京报:一种说法认为,大数据产业发展优先,个人信息保护至少应暂时让路。你怎么看待这种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