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村民“涉恶犯法团体”背后的坟场生意(4)
但村民认为段永全的林权证存在“作弊”。滥泥组村民张晓雨汇报《中国新闻周刊》,治理林权证进程中,村干部在《羊场镇陇公村林改方案》《林权挂号申请表》等多份文件上涉嫌伪造村民的签字。以段永全的《林权挂号申请表》为例,表中“接界人签名处”一栏有村民李堂明、段永祥等人的签字,然而李堂明早在1990年便已归天;双眼失明的段永祥亦向记者暗示,他对林权挂号一事并不知情。
段勇则回应称:“承包荒山不需要他们知道,只要村委会知道就行,我们所有手续都是正当的。”
大量被卖坟场,漫衍于村里水源地四周,也激发村民的阻挡。宋家沟水库是大方县的县级饮用水水源地,水库周围坟地密布。水坝组现任小组长先芝云汇集的坟地转让协议书中,有些明晰写到建坟用职位于宋家沟水库边。对此,水坝组和滥泥组的村民均曾向有关部分举报称,村干部陈生明和段永全的大批量倒卖坟地,不只粉碎了林区生态,更是污染了内地的饮用水源。
被告人段习友的辩护状师李爱军提到,国务院《殡葬打点条例》《贵州省殡葬打点条例》《大方县殡葬打点步伐》均明晰划定,克制在林地、耕地、饮用水源掩护区、水库周围等区域修建宅兆。
对此质疑,大方县环保局一名认真人在接管《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回应称,2017年《毕节市饮用水源掩护条例》明晰了饮用水源掩护区内克制葬坟这一划定;大方县每月委托第三方对宋家沟水库水质举办监测,停止今朝,水质能到达地表水三类水质尺度。至于粉碎林地的说法,大方县林业局局长彭良信对记者称:“建坟其实就是挖个坑把棺材放进去,坟上还要种植草皮。坟地酿成绿地,植被获得规复,不会造成明明粉碎。”
已往十年来,滥泥组村民一连向当局和有关部分反应段永全犯科承包山地、私卖坟地等行为,并提出取消林权证将荒山偿还集团、追究村干部倒卖坟地责任两大诉求。
2011年6月23日,滥泥组村民首度得到正面回应:大方县林业局、羊场镇当局在信访复原中,认为段永全对该村集团山林的利用权是正当的,但认定段永全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毁林葬坟属于违法行为,并对其从2009年到2011年5月卖出的12冢坟地处以林业行政罚款2400元,并责令其遏制违法行为。
这次惩罚之后,村民开始采纳堵坟动作,并继承向市一级上访。2012年4月14日,大方县林业局和羊场镇当局再次构成观测组从头观测,并作出新的复原:按照段永全指认,对其承包荒山内的宅兆举办清点测量,共有宅兆、新基113冢;处于追诉时效内的有30冢,个中12冢之前已作处理惩罚,剩余的18冢,每冢占用林地30平方米,总占用540平方米,对陇公村委会和段永全惩罚10800元。
另外,大方县当局在2012年12月7日对滥泥组村民作出的信访复查复原,对滥泥组荒山承包问题作出了新的认定:争议荒山于1988年由段永全承包,到期后于2004年再次承包,两次承包均未召开村民集会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违反了《农村地皮承包法》有关划定,承包协议为无效协议。基于此,大方县当局要求县林业局,依法向县当局提出取消段永全等人的林权证,将争议的荒山利用权确权给村民小组策划打点。
收到这一复原意见后,滥泥组村民频繁到省、市、县三级当局上访,要求执行县当局的信访复查复原意见,未料这一复原意见厥后被大方县当局推翻了。
相关文件显示,2013年10月21日,大方县信访局、林业局、司法局和羊场镇连系向时任副县长章育做讲述:“经重复斟酌,如按县当局的复原意见执行,不单执行起来较量坚苦,并且如按此复原意见执行,在全县涉及荒山承包的雷同事件大概会引起连锁反应。”“发起从头作出复查意见复原信访,处理惩罚发起为由羊场当局引导群众走诉讼措施维权。”该陈诉获得了章育的签字同意。
县当局的意见呈现“重复”后,滥泥组村民从此走上诉讼维权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