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成烟草商标 大国重器岂能被如此“营销”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08-16 12: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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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视点|“天眼”成烟草商标 大国重器岂能被如此“营销”

  克日,有媒体报道,在贵州、云南等地的市场上,销售着一款名为“天眼”牌的香烟。

“天眼”成烟草商标 大国重器岂能被如此“营销”

  经陌头随机采访,许多贵阳市民认为从外包装上看,该款香烟与位于贵州省平塘县的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有关,因为该望远镜常被人称为“中国天眼”。

  记者经观测发明,香烟出品方并没有与“中国天眼”(FAST)建树、运营单元中国科学院国度天文台告竣共鸣。停止8月13日18时,记者多次拨打红云红河烟草(团体)有限责任公司宣传筹谋部办公电话,均无人接听。

  状师认为“天眼”属于文学词汇,不应当具有排他性。但香烟包装上的“天眼”射电天文望远镜图案符号,以及“FAST”的英文字母缩写及天文图案,说明包装上有存心引导消费者往“天眼”天文望远镜方面思考和推广的主观意识,因此从告白法和侵权责任法的角度上讲,大概涉嫌侵权。

  针对“天眼”被烟草企业注册商标并利用一事,中国节制抽烟协会8月13日在其官网宣布声明,但愿国度常识产权局商标局等部分对此事予以存眷。

  记者:崔晓强、吴斯洋

  配音:王若凡(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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